訊問筆錄問題,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無訊問筆錄可以嗎,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無訊問筆錄是不可行的。訊問筆錄是公安機關偵查人員、預審人員在偵查活動中,為了證實犯罪、查明犯罪事實,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時如實記載訊問情況的文字記錄。審查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起訴的活動。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對于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他宣讀。如果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認筆錄沒有錯誤后,應當簽名或者蓋章。偵查人員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犯罪嫌疑人請求自行書寫供述的,應當準許。必要的時候,偵查人員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親筆書寫供詞。
公安訊問筆錄,現場筆錄屬于書證么,
現場筆錄不屬于書證。現場筆錄是與其他訴訟比較,屬于行政訴訟特有的證據類型。法律依據為:《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證據包括:(八)勘驗筆錄、現場筆錄。以上證據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條偵查人員應當將問話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或者辯解如實地記錄清楚。制作訊問筆錄應當使用能夠長期保持字跡的材料。第二百零一條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或者向他宣讀。如果記錄有遺漏或者差錯,應當允許犯罪嫌疑人補充或者更正,并捺指印。筆錄經犯罪嫌疑人核對無誤后,應當由其在筆錄上逐頁簽名、捺指印,并在末頁寫明“以上筆錄我看過(或向我宣讀過),和我說的相符”。拒絕簽名、捺指印的,偵查人員應當在筆錄上注明。訊問筆錄上所列項目,應當按照規定填寫齊全。偵查人員、翻譯人員應當在訊問筆錄上簽名。
販賣毒品訊問筆錄,口供可以翻供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對刑事訴訟案件的處理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不能隨意翻供。在訊問犯罪嫌疑人時,公安機關應當做好訊問筆錄。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對于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他宣讀。如果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改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警察訊問筆錄,公安做筆錄需要監控下審訊嗎,公安做筆錄需要監控下審訊。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偵查人員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審訊、做筆錄時,可以監控;如果是對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或最新重大的其他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進行審訊時應通過錄音或錄像形式予以監控;并且監控過程應保持完整。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對于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錄音或者錄像應當全程進行,保持完整性。
訊問筆錄瑕疵,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程序是什么,詢問犯罪嫌疑人由偵查人員進行,兩人以上,在看守所內訊問或者傳喚訊問,須出示證明文件。口頭傳喚的,須出示工作證件并在筆錄中注明。對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錄音錄像。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負責進行。訊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羈押以后,偵查人員對其進行訊問,應當在看守所內進行。《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注明。《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對于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
訊問筆錄排除,詢問筆錄的保存期限一般是多長時間,詢問筆錄的保存期限一般是永久。制作訊問筆錄應當使用能夠長期保持字跡的材料,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對于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他宣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訊問筆錄提綱,如何理解新刑訴法第121條的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了,訊問聾、啞的犯罪嫌疑人,應當有通曉聾、啞手勢的人參加,并且將這種情況記明筆錄,這是為了更好的保證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確保案件所獲得事實來源合法。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訊問聾、啞的犯罪嫌疑人,應當有通曉聾、啞手勢的人參加,并且將這種情況記明筆錄。《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對于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他宣讀。如果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認筆錄沒有錯誤后,應當簽名或者蓋章。偵查人員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犯罪嫌疑人請求自行書寫供述的,應當準許。必要的時候,偵查人員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親筆書寫供詞。
販毒案件訊問筆錄,警察做完筆錄后會干嘛,警察做完筆錄,如果錄筆錄的人涉及的問題沒那么嚴重,那就可以直接回家。筆錄分兩種一種是詢問筆錄,另一種是訊問筆錄。詢問筆錄主要是針對違法嫌疑人或證人、被害人等形成的筆錄;訊問筆錄只有對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九十八條 訊問犯罪嫌疑人,除下列情形以外,應當在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場所的訊問室進行:
(一)緊急情況下在現場進行訊問的;
(二)對有嚴重傷病或者殘疾、行動不便的,以及正在懷孕的犯罪嫌疑人,在其住處或者就診的醫療機構進行訊問的。
對于已送交看守所羈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在看守所訊問室進行訊問。
對于正在被執行行政拘留、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以及正在監獄服刑的罪犯,可以在其執行場所進行訊問。
對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場所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
刑事訴訟法訊問筆錄,刑事辯護的有形化留痕化是什么意思,刑事辯護的有形化留痕化,是在刑事辯護各種的管理工作中,從時間和工作內容方面,不留間隙或空白,作出縝密的工作記錄。例如受理控告、報案時應當制作筆錄;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制作筆錄,以及對于犯罪嫌疑人、辯護人等人員的意見,也應當依法記錄在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第一百二十二條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對于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他宣讀。第一百七十三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并記錄在案。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附卷。
第一次訊問筆錄,犯罪嫌疑人被批捕訊問能做證據使用嗎,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訊問能做證據使用。訊問筆錄只要符合法定程序,內容真實、與案件具有關聯的,可以當作證據使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于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于經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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