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該如何處理,兩個被告可否委托一個刑事辯護人,同一個律師是不能給同一案件的多名被告人擔任辯護人的。法律明確規(guī)定一名被告人委托辯護人不得超過兩人。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一名辯護人不得為兩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辯護。
《關于執(zhí)行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五條
一名被告人委托辯護人不得超過兩人。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一名辯護人不得為兩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辯護。
《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guī)范》第十三條
同一名律師不得為兩名或兩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不得為兩名或兩名以上的未同案處理但涉嫌的犯罪存在關聯(lián)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
同一律師事務所在接受兩名或兩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分別指派不同的律師擔任辯護人的,須告知委托人并經(jīng)其同意。
遇到交通事故如何處理,同案犯能否請同一律師,不能。一名辯護人不得為兩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不得為兩名以上的未同案處理但實施的犯罪存在關聯(lián)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按照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jiān)獄的現(xiàn)職人員,人民陪審員,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以及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jù),重調(diào)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jù)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jù)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jù)證明;
(二)據(jù)以定案的證據(jù)均經(jīng)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jù),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析產(chǎn)案件如何處理,取保候?qū)徍竽芨溉藛T聯(lián)系嗎,取保候?qū)徍蟛荒芨溉藛T聯(lián)系。被取保候?qū)彽姆缸锵右扇恕⒈桓嫒艘话闶遣荒芘c同案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的,因為與同案人員聯(lián)系可能到出現(xiàn)毀滅、偽造證據(jù)、串供等影響司法活動的行為。法律依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被取保候?qū)彽姆缸锵右扇恕⒈桓嫒藨斪袷匾韵乱?guī)定:(一)未經(jīng)執(zhí)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向執(zhí)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jù)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jù)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qū)彽姆缸锵右扇恕⒈桓嫒俗袷匾韵乱豁椈蛘叨囗椧?guī)定:(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zhí)行機關保存。
如何處理車禍糾紛,被另案處理意味著什么,另案處理是指在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對于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與該案件有牽連關系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法律有特殊規(guī)定或者案件存在特殊情況等原因,不能或者不宜與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處理,而從案件中分離出來單獨或者與其他案件并案處理的情形。法律依據(jù):《關于規(guī)范刑事案件“另案處理”適用的指導意見》第三條涉案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適用“另案處理”:(一)依法需要移送管轄處理的;(二)系未成年人需要辦案辦理的;(三)在同案犯罪嫌疑人被提請批準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時在逃,無法到案的;(四)涉嫌其他犯罪,需要進一步偵查,不宜與同案犯罪嫌疑人一并提請批準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或者其他犯罪更為嚴重,另案處理更為適宜的;(五)涉嫌犯罪的現(xiàn)有證據(jù)暫不符合提請批準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標準,需要繼續(xù)偵查,而同案犯罪嫌疑人符合提請批準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標準的;(六)其他適用“另案處理”更為適宜的情形。
交通事故后如何處理,另案處理還會有事請嗎,另案處理就是不和這件案子一起處理,另外立案進行處理。
是不是沒事了要根據(jù)具體情況以及情節(jié)判決。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關于規(guī)劃刑事案件“另案處理”適用的指導意見》第2條規(guī)定:本意見所稱“另案處理”,是指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對于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與該案件有牽連關系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法律有特殊規(guī)定或者案件存在特殊情況等原因,不能或者不宜與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處理,而從案件中分離出來單獨或者與其他案件并案處理的情形。
交通事故該如何處理,刑事案件申訴是否加刑,刑事案件申訴不會加刑。刑事訴訟中有上訴不加刑原則,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一方上訴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一一項審判原則。《刑事訴訟法》明確規(guī)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八十六條
除人民檢察院抗訴的以外,再審一般不得加重原審被告人的刑罰。再審決定書或者抗訴書只針對部分原審被告人的,不得加重其他同案原審被告人的刑罰。
遇到交通事故如何處理,同案犯必須一起開庭嗎,不是必須的。對于共同犯罪案件中的被告人,一般是一起審理,應當分別進行訊問。合議庭認為必要時,可以傳喚共同被告人同時到庭對質(zhì)。但如果同案犯有未成年人的,會分開審理。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五條:審判的時候被告人不滿十八周歲的案件,不公開審理。但是,經(jīng)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學校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可以派代表到場。
出了交通事故如何處理,上訴不加刑適用的范圍,(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2)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訴的被告人的刑罰,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罰;
(3)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檢察院只對部分被告人的判決提出抗訴的,對其他第一審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罰。
(4)對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只是認定的罪名不當?shù)模诓患又卦行塘P的情況下,可以改變罪名;
(5)對被告人實行數(shù)罪并罰的,不得加重決定執(zhí)行的刑罰,也不能在維持原判決決定執(zhí)行的刑罰不變的情況下,加重數(shù)罪中某罪的刑罰。
【法律依據(jù)】
《刑事訴訟司法解釋》第三百二十五條,審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提出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并應當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一)同案審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既不得加重上訴人的刑罰,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罰;
(二)原判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只是認定的罪名不當?shù)模梢愿淖冏锩坏眉又匦塘P;
(三)原判對被告人實行數(shù)罪并罰的,不得加重決定執(zhí)行的刑罰,也不得加重數(shù)罪中某罪的刑罰;
(四)原判對被告人宣告緩刑的,不得撤銷緩刑或者延長緩刑考驗期;
(五)原判沒有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原判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內(nèi)容、延長期限;
(六)原判對被告人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沒有限制減刑的,不得限制減刑;
(七)原判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但判處的刑罰畸輕、應當適用附加刑而沒有適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罰、適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為由發(fā)回第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必須依法改判的,應當在第二審判決、裁定生效后,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重新審判。
互毆案件如何處理,另案處理,是否有不處罰的,另案處理就是不和這件案子一起處理,另外立案進行處理。
是不是沒事了要根據(jù)具體情況以及情節(jié)判決。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關于規(guī)劃刑事案件“另案處理”適用的指導意見》第2條規(guī)定:本意見所稱“另案處理”,是指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對于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與該案件有牽連關系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法律有特殊規(guī)定或者案件存在特殊情況等原因,不能或者不宜與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處理,而從案件中分離出來單獨或者與其他案件并案處理的情形。
15歲刑事案件如何處理,共同犯罪口供一致能否認定為犯罪,要看具體情形。口供一致定罪的前提是同案人的口供相互印證,又能排除誘供、逼供、串供等情形。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零六條:根據(jù)被告人的供述、指認提取到了隱蔽性很強的物證、書證,且被告人的供述與其他證明犯罪事實發(fā)生的證據(jù)相互印證,并排除串供、逼供、誘供等可能性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