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執行裁定書范本,起訴找不到人怎么辦,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知道,法院起訴找不到人一般是找不到被告。那么法院起訴找不到被告,可以在開庭審理時對被告做缺席判決,然后通過公告送達的方式進行判決送達,公告期一到,視為被告已知悉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民事案子執行延期,起訴撫養費找不到人怎么辦,起訴撫養費找不到人可以通過公告缺席判決方式判下來,后期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民事財產執行順序,法院能找到逃跑的人嗎,法院只能找民事債務糾紛的被告人,至于能否找到要看具體的案情。比如在債務糾紛中,法院即便是找不到逃跑的人,可以公告送達傳票,然后缺席判決。
至于執行,就只能等找到被執行人,或者知道他的財產后直接凍結劃轉。當然,法院也可以通過被告人的身份信息等查詢到逃跑人的動態,但是一般都需要原告申請才會查詢的。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對于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時進行審判,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人民法院進行審查后,對于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符合缺席審判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
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離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刑事自訴案被告找不到,如果起訴離婚被告找不到人法院會怎么處理,如果起訴離婚被告找不到人法院會發送傳票,可以公告送達;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如果找不到人已經兩年的,還可以先申請宣告失蹤,然后再向法院申請訴訟離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起訴被告找不到人怎么辦,起訴離婚時無法提供被告資料怎么辦,起訴方在起訴離婚時無法提供被告的資料,那么訴訟請求可能會被人民法院裁定駁回起訴。此時,當事人可以去派出所尋求幫助,協助查詢被告的身份信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第(二)項“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二)有明確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訴時應當寫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等信息,以便于法院確定被告的身份能夠被識別,從而避免被告同他人的身份相混淆,影響后期裁判的執行。因此,在起訴離婚時找不到被告,無法送達,會被裁定駁回起訴。在離婚糾紛中,只要原告提供了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所或戶籍地址、聯系方式等身份信息,即達到證明“有明確的被告”的條件,原告已完成初步證明責任。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被告資格,起訴離婚被告找不到怎么辦,起訴離婚被告找不到,法院可以公告送達。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對案件進行審理,然后作出判決。被告拒不到庭,視為放棄抗辯和質證的權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民事被告條件,第二次起訴離婚被告找不到人怎么辦,
第二次起訴離婚被告找不到人的,法院可以送達傳票給被告同住的成年直系親屬簽收,或采取公告形式送達。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明確指出:“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也就是說,法院將訴訟文書通過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被告,無論被告看到與否,均視為送達,在法院規定的時間內,被告不出庭、不應訴的,法院是可以進行缺席審理,缺席判決。
民事共同被告,法院強制執行找不到人怎么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后,如果找不到被執行人,法院可以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如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達執行通知。如果被執行人有其它財產,申請人可以依法要求法院扣押其財產或凍結其賬戶。
逾期被申請執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自覺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
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無法執行的,則可由法院裁定中止執行,等以后發現了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財產后,可隨時再恢復執行。
民事被告辯護詞,沒有對方住址該怎么起訴離婚,不知道對方住址但是需要起訴離婚的,可以到對方戶籍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訴訟。找不到對方,可以要求法院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屆時,若對方庭審不參加的,法院可以缺席審理。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民事被告代理詞,欠錢不還被拉黑,找不到人該怎么解決,
欠錢不還被拉黑,找不到人的,當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訴債務人,如果找不到人法院會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向債務人送達法律文書,公告期滿可以進行缺席判決,判決下來后,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