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糾紛律師,什么條件解除監視居住,監視居住是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對于監視居住的解除有兩種途徑,一種是法定解除,一種是申請解除。
解除監視居住的情況有:
一、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監視居住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監視居住期間屆滿時,決定機關應當及時解除監視居住措施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二、決定機關在監視居住期間發現有不應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的情況,應當及時解除監視居住措施;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委托的律師認為監視居住超過法定期限,向決定機關提出解除監視居住要求的,審查屬實后,應當解除監視居住措施;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委托的律師認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向決定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申請的,審查符合條件后,可以解除監視居住措施。
《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范》第五十四條
刑事案件 解除,刑訴法75條關于超期強制措施處理的規定,刑訴法75條關于超期強制措施處理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被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解除辯護律師,取保候審必須律師申請嗎,不是必須律師申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律師等辯護人都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解除勞動合同,進了拘留所怎么弄出來,你要確定是否被刑事拘留,已經被刑事拘留,按照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刑事案件在判決生效前前只有律師作為辯護人才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近親屬無法會見或者通信。
這種情況下當事人是最需要專業的律師來提供法律咨詢以及提供應對策略的時候。建議近親屬及時委托律師到看守所進行會見,了解案件發生的具體經過,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的口供情況。辯護律師在偵查階段可以向偵查機關了解涉嫌的罪名,依法調查,收集證據;為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申請取保候審;為應解除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申請解除強制措施;在審查起訴階段,辯護律師可以去檢察院、法院閱卷,調取偵查機關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書證、物證等相關證據,做深入研究后擬定好辯護方案;在審判階段,律師可以出庭辯護,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 引誘 被告人,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怎么寫,
申請人:xx律師事務所xxxxxx律師。
通訊地址或聯系方法:xxxxxxxxxxxxxx
申請事項:解除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xxxxx采取的強制措施。
事實與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xxxxxxx因涉嫌xxxxxx一案,于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xxxxxxxx時始被xxxxxx采取xxxx的強制措施,現已超過法定期限。作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xxx委托的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特提出申請。請予解除對其采取的強制措施。
此致
xx公安局(或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簽名)
律師事務所(簽章)
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律師會見被告人,逮捕后超期羈押怎么辦,如果司法機關在羈押期限屆滿后仍不放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律師 引誘 被告人,司法部門超期羈押不釋放如何處理,若司法機關在羈押期限屆滿后仍不放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律師會見被告人,對犯人超期強制了的處理如何進行,如果司法機關在羈押期限屆滿后仍不放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合同解除,逮捕后還用請律師嗎,被批準逮捕,說明公安機關或檢察院有一定的證據證明其有犯罪嫌疑,委托律師辯護極為重要,關乎罪與非罪、罪輕、罪重等;如果符合條件可以代為申請取保候審,如果不符合條件,請律師可以提供其他法律幫助,如果經濟條件允許,是有必要請律師的。逮捕后請律師有以下作用:
(1)提供法律服務、代理申訴和控告;
(2)代為申請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3)會見犯罪嫌疑人,律師接受委托后,與偵查機關取得聯系,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時提出會見嫌疑人的具體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關案件情況。;
(4)拘留期限屆滿,而又沒有批準逮捕或變更強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強制措施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5)逮捕期限屆滿,而又移送檢察機關或變更強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強制措施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續簽合同解除后解除勞動合同,羈押期間家屬可以干什么,羈押期間家屬可以委托律師會見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屬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八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規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第九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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