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如何申請強制執行,勞動仲裁申請保全和未申請區別,勞動仲裁申請保全和未申請區別在于后期執行的力度。勞動者在申請仲裁前和仲裁過程中,如果發現用人單位有位隱藏、轉移、變賣財產等可能是裁決或判決難以執行的情形時,可以申請財產保全,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民法院作出的財產保全裁定中,應當告知當事人在勞動仲裁機構的裁決書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生效后三個月內申請強制執行。
網上如何申請強制執行,裁決書生效了還能起訴部分擔保人嗎,可以。如果是生效的法院判決,而且對方申請強制執行后,那么作為被判的擔保人,在被擔保人沒有完全清償債務之前,理應承擔相應的擔保清償責任,直至完全清償之日止。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申請強制執行是有期限是二年,但法院執行立案后,將不再受時效限制。即使在一次或者多次執行中并沒有發現被執行人財產,導致執行中止,未來任何時候,只要你發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隨時可以向法院執行庭申請恢復執行,直至執行完畢,執行終結。
法院財產保全后轉移所有權,沒錢執行該如何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人民法院經過財產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在申請執行人簽字確認或者執行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并經院長批準后,可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在終結執行后,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一十九條經過財產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在申請執行人簽字確認或者執行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并經院長批準后,可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依照前款規定終結執行后,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
法院財產保全后轉移所有權,官司贏了對方不給錢怎么辦,在法院打贏官司后對方沒有錢應該怎么辦,法院打贏官司的判決書生效后兩年內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法院在強制執行過程中有線索證明對方故意轉移財產的法院可以對對方進行拘留罰款,甚至刑事處罰,如果對方確實沒有錢。
法院一般會中止執行,但有相關財產線索后可以恢復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通知與強制執行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起訴后惡意轉移財產怎么辦,離婚公司做假賬財產被惡意轉移怎么辦,在離婚時如果發現另一方做假賬財產被惡意轉移,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在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后,會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立即執行。在離婚后,財產分割后,如果發現對方離婚前有財產轉移的情況,可以在發現次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法律依據: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的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信托財產強制執行,公司清算期間如何強制執行,公司清算期間強制執行的方式: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然后,法院應當依法裁定破產,執行義務人應當根據裁定執行,拒不執行的,由法院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信托財產 強制執行,去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不要請律師,如果是全權委托律師申請強制執行,本人是不需要去法院的。
強制執行需要不需要聘請律師根據申請人或者被執行人的意愿而定,在司法實踐中,強制執行聘請律師有以下的作用:
1、幫助當事人選擇執行法院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強制執行,情況緊急時要幫助當事人在執行立案前申請財產保全。
2、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已被其它法院查封時,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將案件移送其它法院執行或者申請參與分配。
3、發現執行法院執行不力時,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申請追加、變更被執行人。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申請強制執行被告住所地法院,離婚前可以把共同財產轉移嗎,離婚前不能轉移夫妻共同的財產。如果是在婚姻關系期間發現對方轉移財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分割共同財產。還未起訴或已經起訴離婚,發現另一方已經存在財產轉移的行為,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六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訴前財產保全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房產官司申請強制執行案例,強制執行還需要律師嗎,如果是全權委托律師申請強制執行,本人是不需要去法院的。
強制執行需要不需要聘請律師根據申請人或者被執行人的意愿而定,在司法實踐中,強制執行聘請律師有以下的作用:
1、幫助當事人選擇執行法院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強制執行,情況緊急時要幫助當事人在執行立案前申請財產保全。
2、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已被其它法院查封時,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將案件移送其它法院執行或者申請參與分配。
3、發現執行法院執行不力時,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申請追加、變更被執行人。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申請財產保全敗訴后怎么辦,現在委托律師申請強制執行本人需要去法院嗎,如果是全權委托律師申請強制執行,本人是不需要去法院的。
強制執行需要不需要聘請律師根據申請人或者被執行人的意愿而定,在司法實踐中,強制執行聘請律師有以下的作用:
1、幫助當事人選擇執行法院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強制執行,情況緊急時要幫助當事人在執行立案前申請財產保全。
2、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已被其它法院查封時,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將案件移送其它法院執行或者申請參與分配。
3、發現執行法院執行不力時,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申請追加、變更被執行人。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