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律師與同步錄音錄像,死刑辯護取證應該怎么進行,死刑辯護取證這樣進行:1、辯護律師可以向法院提供相關證據線索,及時申請法院進行調查。2、辯護律師可以親赴現場,就現場情況對勘驗檢查筆錄中記載的情況進行核實。3、在征得法院同意的情況下,辯護律師可以向證人、被害人進行調查核實,可以進行同步錄音、錄像。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安徽省檢察院 同步錄音錄像,錄音遺囑容易被偽造模仿剪輯的原因是什么,錄音遺囑容易被偽造模仿剪輯的原因是:1、錄音遺囑見證在司法實踐中很難操作,見證人的見證作用也難以體現;2、科技的發達,使得可以利用模仿錄音中的成音效果,并且法院很難去辨別真偽;3、磁帶容易被損毀,給了偽造的機會。法律依據:根據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毒品案件同步錄音錄像,公安機關采用錄音證明取證過程是否合法,公安機關采用錄音證明取證過程合法。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對于判處無期、死緩等嫌疑人,應該采取錄音或者錄像方式訊問。錄音或者錄像都是更好的實現取證的公正。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對于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錄音或者錄像應當全程進行,保持完整性。
關于辯護人復制 同步錄音,錄像可以作為遺囑嗎,錄像可以作為遺囑。法律規定,錄音、錄像可以作為遺囑形式,但必須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其真實性。錄音遺囑同代書遺囑需要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并其見證情況進行錄音、錄像,完成應將錄音、錄像內容封存,封口由見證人及遺囑人簽名蓋封。法律依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關于辯護人復制 錄音錄像,公安做筆錄需要監控下審訊嗎,是的。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錄音或者錄像應當全程進行,保持完整性。在文字記錄的同時,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對于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對于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錄音或者錄像應當全程進行,保持完整性。
非辦案部門查閱同步錄音錄像,在簽合同時可以錄音錄像嗎,可以,是合法的證據,沒有侵權。
在司法實踐中,欲使錄音、錄像證據成為人民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有效證據,一般要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當事人出示的錄音、錄像證據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后連接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
二是錄音、錄像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果錄音、錄像證據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隱私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的規定,比如在其工作處所或者住所以竊聽方式取得的錄音資料,就屬于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取得的證據,人民法院對其合法性則予否認。
三是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出反駁或反駁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錄音、錄像證據作為定案依據時,還要對錄音、錄像證據是否有疑點進行審查。如果對方當事人對錄音、錄像資料表示質疑,并提出足夠的證據加以反駁,那么該錄音、錄像證據便失去證明力;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加以反駁,法院就應當確認該錄音、錄像證據的證明力。
應當同步錄音錄像的案件范圍,離婚時錄音可以作為證據嗎,
錄音作為視聽資料是《民事訴訟法》中的證據種類的一種,能不能達到證明目的具體要看錄音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下面給大家說明一下:視聽資料是指利用錄音、錄像、光盤、電影膠片等反映的圖像和聲音,以及電腦儲存的資料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
隨著時代的發展,以及當事人舉證意識的提高,越來越多的視聽資料證據被當事人采用。比如,手機錄音,MP3錄音,錄音筆錄音等。
對于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而私自錄音或通過其他方式取得的視聽資料能否作為證據使用這個問題,2002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8條是這樣規定的: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這就是說,只有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而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如果未經相關當事人同意的錄音錄像資料沒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權益,也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則該錄音錄像資料可以作為定案的根據。
詢問筆錄同步錄音,錄音是否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錄音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是錄音要保留原始的載體,錄音不能夠進行裁剪或者偽造、錄音不能夠侵犯他人隱私、內容要真實和連貫性等。還有偵查人員在詢問犯罪嫌疑人,全程要進行錄音或者錄像,保持完整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對于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錄音或者錄像應當全程進行,保持完整性。
訊問被告 錄音錄像,偵查人員怎么訊問,偵查人員的訊問方式: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偵查人員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時,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錄像;對于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或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則是應當全程進行錄音或錄像,并要求保持完整性。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對于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錄音或者錄像應當全程進行,保持完整性。
刑事案件沒有錄音錄像,繼承有錄像可以嗎,可以的,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可以使用錄音錄像訂立遺囑,但是使用錄音錄像訂立遺囑的,必須要有兩個見證人,錄音錄像中要出現遺囑人和見證人的姓名或肖像以及日期。這樣的錄音錄像才是有效的。法律依據: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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