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意見,同時做無罪辯護和罪輕辯護是否可以,同時做無罪辯護和罪輕辯護是可以的。對被告人不認罪或者辯護人作無罪辯護的案件,法庭辯論時,可以引導控辯雙方先辯論定罪問題,后辯論量刑問題。辯護律師在發表無罪辯護的同時,可以針對案件的量刑發表辯護意見。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法庭審理過程中,對與定罪、量刑有關的事實、證據都應當進行調查、辯論。經審判長許可,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對證據和案件情況發表意見并且可以互相辯論。審判長在宣布辯論終結后,被告人有最后陳述的權利。
辯護人的獨立地位,交通肇事罪辯護詞格式怎樣,
尊敬的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XXX律師事務所接受登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定我作為岳銀波交通肇事一案的辯護人參加今天的法庭審判活動。
庭前我仔細查閱了本案的卷宗材料,現根據事實和法律就本案發表以下幾點辯護意見,誠請法庭予以采納:
但是縱觀全案的事實,辯護人認為被告人具備從輕、減輕的事實情節,現發表以下辯護意見:
本辯護人建議法庭對被告人在法定刑內從輕刑罰,這樣足以對其起到教育和懲罰的作用,本人也會告別昨天重新做人。
辯護人:
年月日
律師獨立辯護有罪,刑事案件的開庭程序,刑事案件法院開庭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庭審準備階段
1、查明當事人身份。
2、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及其他訴訟參加人(公訴人,辯護人)的名單;告知并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3、告知當事人和辯護人享有的權利:
二、法庭調查階段
分別訊問被告人,多名被告人的,法庭只留一名被告人接受訊問,其他被告人退出法庭。先由被告人自己陳述對起訴書的意見。控辯雙方交叉訊問被告人。訊問順序是公訴人、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審判人員也可以訊問被告人。
三、舉證、質證階段
1、公訴人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向法庭提供證據;
2、被告人談質證意見;
3、辯護人談質證意見;
4、公訴人就量刑方面向法庭提供證據;
5、被告人談質證意見;
6、辯護人談質證意見;
四、法庭辯論
1、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辯護律師應認真聽取控訴方發表的控訴意見,記錄要點,并做好辯論準備。
2、被告人自行辯護;
3、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
4、二輪辯論;
五、評議、宣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條 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有權委托辯護人,刑事案件開庭流程,
刑事案件開庭程序:
一、庭審準備階段
1、查明當事人身份;
2、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
二、法庭調查階段
三、舉證、質證階段
1、公訴人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向法庭提供證據;
2、被告人談質證意見;
3、辯護人談質證意見;
4、公訴人就量刑方面向法庭提供證據;
5、被告人談質證意見;
6、辯護人談質證意見;
7、辯護律師舉證;
8、審判人員詢問被告人、辯護人是否申請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
四、法庭辯論
1、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辯護律師應認真聽取控訴方發表的控訴意見,記錄要點,并做好辯論準備。
2、被告人自行辯護;
3、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辯護意見應針對控訴方的指控,從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準確無誤、訴訟程序是否合法等不同方面進行分析論證,并提出關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見和理由。
五、被告人最后陳述
1、被告人陳述;
2、法庭教育;
3、休庭。
六、法院做最終判決
辯護人辯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開庭的審理流程是什么,刑事附帶附帶民事訴訟在刑事部分審結后開始審理,首先由附帶民事原告人宣讀附帶民事起訴狀,然后聽取被告人、辯護人答辯意見,再由雙方當事人舉證、分別發表質證意見,雙方發表辯論意見,然后法院組織調解,當事人最后陳述。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宣判。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條開庭的時候,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的名單;告知當事人有權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申請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辯護權利。被告人認罪認罰的,審判長應當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審查認罪認罰的自愿性和認罪認罰具結書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
盜竊罪 辯護人意見,刑事辯護人權利有哪些,1、辯護人有權根據事實和法律,獨立進行辯護。辯護人根據自己對事實的認定和對法律的理解,獨立進行辯護,其他任何機關,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或團體、個人,都無權干涉。
2、會見通信權。
3、調查取證權。
4、提出辯護意見權。
5、在案件的審判階段,辯護人有權至遲在開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書。
6、參加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權。
7、經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權利。刑事訴訟法第180條規定,被告人的辯護人,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8、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辯護人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9、拒絕辯護權。
10、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訴。
11、辯護人在合法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二條
辯護人量刑意見,刑事豁免權是什么,刑事豁免權在刑事訴訟中一般指律師的職業豁免權,包括作證豁免權和責任豁免權。如,辯護律師有權就其在其刑事訴訟執業活動中所知悉的當事人有關事項及有關交流,拒絕向司法機關作證且不受法律追究、辯護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言論,不受法律追究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六條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其辯論或者辯護的權利依法受到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七條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律師在法庭上發表的代理、辯護意見不受法律追究。但是,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除外。
辯護意見格式,辯護人有哪些基本特征,辯護人的基本特征有辯護職能是由辯護人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承擔;辯護人是獨立的訴訟參與人,獨立地表達自己的辯護意見;并積極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辯護意見網,刑事案件開庭審理的流程是怎樣的,刑事案件開庭審理首先是法官宣布開庭,然后宣讀起訴書,公訴人詢問被告人,公訴人將犯罪證據一一舉證,被告人及律師是否有證據出示,開始法庭辯論,檢察院發表公訴意見,被告人及律師發表辯論意見,被告人最后陳述,然后休庭,合議,最后宣判。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條開庭的時候,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的名單;告知當事人有權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申請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辯護權利。《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公訴人在法庭上宣讀起訴書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進行陳述,公訴人可以訊問被告人。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向被告人發問。審判人員可以訊問被告人。
玩忽職守辯護意見,輕傷案開庭程序,輕傷案開庭程序如下:
一、庭審準備階段
首先,查明當事人身份。其次,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及其他訴訟參加人(公訴人,辯護人)的名單;告知并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最后,告知當事人和辯護人享有的權利。
二、法庭調查階段
1、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2、(審判人員令其他被告人退庭候審)審判人員詢問被告人。
3、公訴人對被告人進行訊問;
4、辯護人對被告人發問;
5、被告人退庭候審。
三、舉證、質證階段
公訴人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向法庭提供證據;被告人談質證意見;辯護人談質證意見;公訴人就量刑方面向法庭提供證據;被告人談質證意見;辯護人談質證意見;審判人員詢問被告人、辯護人是否有證據提供,審判人員詢問被告人、辯護人是否申請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
四、法庭辯論
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被告人自行辯護;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二輪辯論;
五、被告人最后陳述;法庭教育;休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且該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人民法院認為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人民警察就其執行職務時目擊的犯罪情況作為證人出庭作證,適用前款規定。
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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