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自偵案件期限,合同詐騙案能撤案嗎,如確屬詐騙原則上不能撤案。但被害人諒解可從輕處理。
合同詐騙罪屬于經濟犯罪的種類,其實擾亂市場秩序犯罪,其管轄歸于當地的經偵部門。所以,遭遇合同詐騙時需要準備報案證據材料向當地的經偵部門進行報案;經偵部門根據所提交的材料決定是否受理,同時一段時間后的初查結束后決定是否對報案的合同詐騙立案偵查。
檢察院自偵案件特點,公安取保候審能撤銷案件嗎,要看在哪個機關辦理的取保候審,如果在公安機關是可以撤案的,即使到了檢察院也可能檢察院建議公安機關撤案,也是有可能的?;蛘邫z察院做不起訴的處理。如果在公安機關可以撤銷案件。到檢察院就只能做不起訴了。法院是無罪判決。
《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檢察院的自偵案件,刑事和解后可以撤案嗎,不可以。如果能夠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求得對方的諒解,不讓對方或檢察院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不判刑。
但是,刑事和解后跟撤案是沒有關系的,刑事和解說明是雙方就民事賠償的部分達成協議了,受害者愿意去原諒犯罪嫌疑人而已,可以減輕處罰但無法撤案。
【法律依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90條規定: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
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自偵案件事實不清撤案,檢察院量刑標準,檢察院沒有權力量刑,只能提供量刑建議。只有法院可以在刑事判決中針對被告人處刑,即判處何種主刑、附加刑。
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同時也是公訴案件的審查起訴機關。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審查批準逮捕,自偵案件的偵查,審查起訴,及公訴案件的提起公訴和作為控方出庭。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五百零二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作為是否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因素予以考慮。符合法律規定的不起訴條件的,可以決定不起訴。 對于依法應當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量刑建議。
檢察院自偵案件范圍,財政局會查出經濟犯罪嗎,不會,這不屬于財政局的工作范圍。查出經濟犯罪是檢察院還有經偵局的工作。屬于檢察院管轄的職務經濟犯罪由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立案偵查。如果涉嫌職務犯罪的由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立案偵查。如果是普通的經濟犯罪由公安局的經濟犯罪偵查部門立案偵查。
檢察院自偵案件取保候審,刑事和解后能撤案嗎,不可以。
如果能夠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求得對方的諒解,不讓對方或檢察院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不判刑。
但是,刑事和解后跟撤案是沒有關系的,刑事和解說明是雙方就民事賠償的部分達成協議了,受害者愿意去原諒犯罪嫌疑人而已,可以減輕處罰但無法撤案。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90條規定: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檢察院自偵案件取保,公安機關對退偵撤案的案件怎么處理,公安機關對退偵撤案的案件可以在補充證據之后制作補充偵查報告書,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或者說公安機關在補充偵查的過程當中又發現了新的同案犯或新的罪行,也可以重新制作起訴意見書移交到檢察院審查的?!缎淌略V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檢察院自偵案件批捕,詐騙罪立案后是否可以私了撤案,刑事案件如達到立案標準的,不能撤銷。但是可以積極投案,取得諒解,退贓后作取保候審。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撤銷案件,只有偵查機關才能作出包括檢察院的偵查機關。檢察院公訴機關只能作出起訴或不起訴的決定;有時檢察院會建議偵查部門撤案,但在理論界是有爭議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八十三條經過偵查,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
(一)沒有犯罪事實的;
(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檢察院自偵案件立案,退偵后公安會提審嗎,根據法律的規定,案件退偵限兩次。
如果案件退偵兩次,檢察院認定證據不足,就會做出不起訴的決定,同時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也就會做出撤案處理。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
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
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
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檢察院自偵案件撤銷,危險駕駛立案后能否申請撤案,危險駕駛立案后一般不能撤案。
在公安機關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公安機關就應當立案偵查,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是公訴案件,由檢察院審查起訴,除非檢察院在審查后認為該行為不構成犯罪才可以由檢察院做出不起訴決定,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建議撤銷案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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