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和從犯 法律規(guī)定,兩個人犯罪分主次嗎,在共同犯罪當中,犯罪分主次,一般分主犯和從犯。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從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但是主、從關系不清的或不明顯的,只認定其犯罪,而不認定主犯或從犯。
《刑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職務侵占主犯和從犯,搶劫多次的從犯怎么判刑,搶劫罪從犯按照主犯從輕或減輕處罰。多次需要嚴重處罰。搶劫罪多次從犯要看具體案件的參與程度跟搶劫的金額,一般來說從犯是可以爭取到從輕處罰可能,但多次是會加重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起訴書上會說明主犯和從犯嗎,貪污罪共犯的構成要件,貪污犯的共犯指的是和主犯一起進行貪污犯罪。
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犯中的罪犯分主犯和從犯,從犯是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人。
各個共同犯罪人不僅認識到自己在實施某種犯罪,而且共同犯罪人認識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與自己一道在共同實施該種犯罪。
刑事案主犯和從犯區(qū)別,共犯從犯的區(qū)別,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構成共同犯罪,要求參與人員二人以上,二人都構成“犯罪”(這里的犯罪指不法,不要求罪名相同,不考慮責任年齡和能力),二人有共同故意、共同行為。共犯中的罪犯區(qū)分主犯和從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這里,主犯與從犯,不法是共同的,但責任是分別的。
從犯屬于共犯的一種,兩者之間有從屬關系。除了從犯,共同犯罪中還可能存在教唆犯、脅從犯、間接正犯等等。我國刑法明確規(guī)定了“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這就是我國刑法關于從犯的法定概念。從犯,從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處的地位看,從屬于主犯。從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來看,起次要或輔助作用。對于共同犯罪中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應當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主犯和從犯的區(qū)別,賭博罪分主犯和從犯嗎,分。賭博罪主犯和從犯區(qū)別:
第一,在事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為主犯,隨聲附和、表示贊同者通常為從犯。但這個標準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僅僅在犯罪共謀階段隨聲附和,而在具體犯罪行為實施過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屬于主犯,而不構成從犯。
第二,在事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策劃、指揮犯罪活動者通常為主犯,被動接受任務、服從指揮者通常為從犯。
第三,從參加共同犯罪的頻率來看,多次參加共同犯罪者或者參加全部共同犯罪活動者通常為主犯,而首次參加共同犯罪或者參加次數(shù)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僅參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為從犯。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y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詐騙罪主犯和從犯的,為搶劫提供交通幫助的如何量刑,為搶劫活動提供交通幫助的,是屬于搶劫罪的共犯,依據(jù)其在搶劫罪中的作用進行量刑,如果是從犯的,減輕、從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六條,【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于第三款規(guī)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二十七條,【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shù)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
共同犯罪區(qū)分主犯和從犯,論搶劫罪中從犯的認定是怎樣的,在事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策劃、指揮犯罪活動者通常為主犯,被動接受任務、服從指揮者通常為從犯。共同搶劫罪中的兩類從犯。一是.在共同搶劫中起輔助作用的從犯。另外一種則是在共同搶劫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jù)】《刑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詐騙罪量刑主犯和從犯,從犯一般排在第幾被告,沒有具體的法律規(guī)定,起訴書一般是按照先主犯再從犯的順序表述的,如果都是主犯的話,就按照情節(jié)輕重依次表述。關于分第幾被告人一般是根據(jù)同案犯的罪犯情節(jié)輕重來定,如是團伙作案的根據(jù)主犯從犯的犯罪輕重來定。
按照中國《刑法》規(guī)定,對犯罪后的幫助行為,事先有通謀的,以共犯論處;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國外學者也有稱從犯為幫助犯的,即指在他人實施犯罪前后或行為中,幫助實施犯罪的人。
《刑法》
第二十六條 主犯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于第三款規(guī)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二十七條 從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主犯和從犯的認定,從犯是初犯怎么判,首先需要確定犯的是什么罪名。其中,共同犯罪的,從犯比主犯判的輕。
不同罪名有不同的量刑標準,不同的行為構成不同的罪名。例如,盜竊罪、搶劫罪、詐騙罪,等等,判刑標準都不一樣。
刑法規(guī)定,初犯可酌情從輕處罰;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規(guī)定
《刑法》第二十七條【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販毒3克主犯和從犯判刑,團伙搶劫和一個人搶劫哪個輕,無論是一人搶劫還是團伙搶劫,只要具備劫取財物或者造成他人輕傷以上后果兩者之一的,都構成搶劫罪的既遂。區(qū)別只是多人搶劫如果區(qū)分主從犯的話,主犯的量刑要重于從犯。例如:
(1)一人搶劫:所有的犯罪行為均由該實施搶劫的這個人承擔;
(2)團伙搶劫:三人實施搶劫犯罪,其中一個人是組織者、作案工具準備者,且在搶劫中積極參與,在搶劫犯罪中作用較大,那么這個人可能會認定為主犯,承擔較重的刑事責任,其他兩名參與者在搶劫中所起作用較輕,可能會被認定為從犯,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