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最新案例,協(xié)助挪用公款什么罪,同屬于挪用公款罪,但屬于挪用公款罪的從犯,可以從輕處罰。
從犯是主犯的對稱,共犯種類之一。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分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shù)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挪用公款罪成功案例,挪用公款共犯的證明標準,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使用人與挪用人共謀、指使或者參與策劃取得挪用公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處罰。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shù)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挪用公款罪無罪案例,挪用公款追訴時效期限怎么算,挪用公款的追訴時效期限,是從犯挪用公款罪之日起開始計算,即挪用行為實施完畢之日起計算;如果犯罪行為有連續(xù)或者繼續(xù)狀態(tài)的,則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即從最后一次挪用行為實施完畢之日起開始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xù)或者繼續(xù)狀態(tài)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shù)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立案標準,挪用公款罪的追訴時效如何計算,挪用公款罪的追訴時效這樣計算:挪用公款罪的追訴期限一般會從犯罪之日起計算。如果犯此罪的行為有連續(xù)或者繼續(xù)狀態(tài),應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如果行為人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xù)或者繼續(xù)狀態(tài)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
山西省挪用公款罪標準,挪用資金從犯判刑標準,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具體量刑看情節(jié)的。有條件的可以委托律師辯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百七十二條【挪用資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shù)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shù)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shù)額巨大的,或者數(shù)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yè)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上海挪用公款罪辯護律師,挪用公款從犯能免刑嗎,如果挪用公款罪的從犯犯罪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犯罪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被免予刑事處罰后,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行政處分等。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shù)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挪用公款罪案件辦理,挪用公款共同犯罪如何定罪,國家工作人員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使用人與挪用人共謀、指使或者參與策劃取得挪用公款的,使用人與挪用人成立挪用公款罪的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shù)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挪用公款罪指導案例,挪用公款共同犯罪如何定罪,要從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故意的起因進行區(qū)分。即誰先提出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或拍板的,應認定其為主犯:其他積極響應、參與策劃,提出補充意見或修改性意見的人員,應認定為從犯;其他在主觀上沒有挪用犯意,而是由于某種原因被迫接受挪用犯罪意圖的,應認定為脅從犯。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 挪用公款罪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shù)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挪用公款罪緩刑案例,挪用公款犯罪怎么計算追訴期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挪用公款犯罪如何計算追訴期限問題的批復》的規(guī)定,根據刑法第八十九條、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guī)定,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犯罪的追訴期限從挪用行為實施完畢之日起計算;
1、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犯罪的追訴期限從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計算。
2、挪用公款行為有連續(xù)狀態(tài)的,犯罪的追訴期限應當從最后一次挪用行為實施完畢之日或者犯罪成立之日起計算。
《刑法》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的計算與中斷
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xù)或者繼續(xù)狀態(tài)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
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shù)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挪用公款罪取保候審案例,挪用公款犯罪如何計算追訴期限,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犯罪的追訴期限從挪用行為實施完畢之日起計算;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犯罪的追訴期限從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計算。挪用公款行為有連續(xù)狀態(tài)的,犯罪的追訴期限應當從最后一次挪用行為實施完畢之日或者犯罪成立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九條 【追訴期限的計算與中斷】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xù)或者繼續(xù)狀態(tài)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