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委托,詐騙罪犯家屬能做什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律師。犯罪嫌疑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的家屬可以代為委托辯護律師,讓辯護律師有權利介入調查案件,為當事人提供幫助、指導、辯護等工作。
委托律師,警察錄口供后怎么處理,警察錄口供后的處理: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警察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并錄口供時,就應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并告知其如果委托律師有困難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告知情形應記錄在案。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公安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并告知其如果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告知的情形應當記錄在案。對于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同一名辯護律師的,或者兩名以上未同案處理但實施的犯罪存在關聯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同一名辯護律師的,公安機關應當要求其更換辯護律師。
刑事案件委托,刑事案偵查期間親屬能見嗎,刑事案偵查期間不能見親屬。刑事案件偵查階段,只能請律師辯護人會見,其他人均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在案件偵查終結前,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偵查機關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并記錄在案。辯護律師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附卷。
辯護委托,親友被刑事拘留了怎么辦,親友被刑事拘留了應該為他委托辯護律師,因為這時只有辯護律師是可以進入看守所與他見面并了解案件相關情況的。其他辯護人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但必須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案件委托律師,死刑核準以后能抗訴嗎,死刑核準以后不能抗訴,但是可以委托辯護律師表達意見。因為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應當訊問被告人,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應當訊問被告人,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在復核死刑案件過程中,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應當將死刑復核結果通報最高人民檢察院。
刑事案件委托鑒定,被經偵拘留了家屬怎么辦,被經偵拘留了家屬應該盡快委托律師,并去會見被拘留人。依據現有法律,家屬或朋友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開庭才能見到。這期間,只有委托律師進入看
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在案件偵查終結前,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偵查機關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并記錄在案。辯護律師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附卷。
刑事案件解除委托,一審辯護律師必須參加再審嗎,一審辯護律師不是必須參加再審,無論是一審還是二審,辯護律師都不是法律規定的必須參加庭審的人員;辯護律師對否出庭參加庭審,由當事人決定,當事人委托辯護律師出庭辯護的,可以參加庭審,代理犯罪嫌疑人或者受害人申訴、控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刑事案件委托辯護人,拘留期間可不可以探視,刑事拘留期間犯罪嫌疑人有委托辯護律師的,可以與辯護律師會見和通信,但不能會見家屬。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委托辯護案件,檢察院已批捕是否可以見人了,賭博37天批捕了之后可以見人,但是僅限于律師。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是不能會見家屬的。辯護律師會見時,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案由 委托合同糾紛,刑事拘留期間是否要請律師,刑事拘留可以選擇請律師,也可以不清,由當事人自行選擇。委托律師,可以更加專業和全面地了解案情,維護被告人合法訴訟權利。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等。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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