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財產保全,五保戶死后宅基地歸誰,五保戶一般是針對那種孤寡的農村老人的政策,成為五保戶還是需要滿足了規定的條件才行,之后就可以享受到相應的待遇。而在五保戶死了之后,之前的宅基地如果沒有人繼承的話,那一般就是會收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檢察院 刑事案件歸誰辦,五保戶死后宅基地怎么處理,五保戶死后宅基地收歸農民集體,因為《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了宅基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不屬于個人所有,而可以繼承的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宅基地不可以繼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九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五保戶養老院找哪個部門,五保戶的房子誰來繼承,五保戶的房子誰繼承權
土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不是個人財產,不能繼承。土地是集體分給本村村民承包的。所謂五保戶,一般是指孤寡老人,五保戶去世,其承包地由集體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第十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哈爾濱宅基地專業律師,五保戶有女兒死后宅基地歸誰,宅基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繼承人只能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不能繼承宅基地的所有權。所以,在五保戶沒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之下,由其女兒、配偶、父母繼承該宅基地的使用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宅基地轉讓請律師,五保戶死了侄子有權繼承土地嗎,五保戶死了侄子無權繼承土地,土地歸國家或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五保戶死了實行贍養老人舉措的、有關系的家庭可以成為承包、使用土地的審批對象,無審批對象的承包地、宅基地以及建筑物全部歸公。法律依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第六條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條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哈爾濱宅基地專業律師,農村房基地確權新政策,
1、超出標準面積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積國家有明確標準,各地區根據地勢適當調整,超出的面積予以回收。
2、閑置荒廢的宅基地。空閑的宅基地,年久失修房屋倒塌的宅基地,此類宅基地在回收范圍內。
3、非法占據耕地、林地的宅基地。在耕地、林地等非村集體規定的區域上的宅基地,不會予以確權,是要被回收的。
4、城鎮居民違反規定購買的宅基地。國家規定只能在農村內部進行宅基地交易,城鎮居民購買的農村宅基地予以回收。
5、非農村集體成員繼承的宅基地。這種情況宅基地不可繼承予以回收,但在此之上的房屋可以繼承,在不修繕的前提下,房屋倒塌之前的所有權屬于繼承人。
6、村集體內五保戶留下的宅基地。五保戶的宅基地屬于村集體財產,國家予以回收。
7、國家征用的土地。為了建設開發新農村,國家會給農民相應補貼,征收部分土地,用于建設某些工程,這類土地是要回收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農村宅基地買賣案例,農村五保戶死后宅基地的繼承問題,農村五保戶死后宅基地的繼承:有關系的家庭可以成為審批對象,如未實行贍養老人的舉措,政府取消其審批資格,交由村里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自由安排,承包地、宅基地以及建筑物全部歸公。法律依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第六條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條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宅基地共有糾紛案例,人死了宅基地怎么過戶,一、過戶流程
可以直接辦理宅基地過戶,向村委會發起申請,再報國土資源局進行調查、辦理。
農村房屋過戶手續辦理所需資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
4、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5、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在這需要注意的是,必須在宅基地原戶主去世30日之內進行過戶辦理。一般需要過戶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戶口本,宅基地使用權登記表,當資料準備齊全后,需要先將資料交給村集體,由村集體審核通過后,再將資料遞交縣級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進行審核,審核過后,就可以登記發證。
二、過戶條件
1、滿足一戶一宅的原則
根據規定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如果繼承人繼承原戶主的房屋后,會變為一戶多宅,但在房屋倒塌后,宅基地也將會被村集體收回。
2、繼承人必須是本村戶口
當宅基戶主去世后,如果房屋繼承人是本村戶口的話,就能繼承房屋所有權,從而間接擁有宅基地使用權,如果繼承人是非農業戶口,可以繼續居住在此,但不享有對房屋翻修的權利。
由于宅基地屬于農村集體所有,不是該集體成員不得享有,所以城市戶口對于宅基地是沒有繼承權的;而房屋屬于父母的財產,子女可以繼承。操作方式就是變賣房屋為現金進行財產繼承,宅基地歸還原農村集體。
3、符合供養協議內容
有些宅基地戶主是五保戶,而對于農村五保戶,是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兩種,集中供養的農民去世后,其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分散供養的農戶去世后,宅基地按照供養協議上的內容進行處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詐騙追回來的財物歸誰,五保戶死后宅基地歸屬誰,五保戶死后宅基地歸屬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贍養老人舉措的、有關系的家庭可以成為審批對象,無審批對象的交由村里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自由安排,承包地、宅基地以及建筑物全部歸公。法律依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第六條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條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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