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房租賃合同,租房子要注意什么,租房子要注意:
一、不要輕信低價虛假廣告。
二、認真查看房地產經紀機構(分支機構)《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原件。
按現行規定,無論是房地產經紀機構還是其下設的每個分支機構,均應辦理注冊登記及資質核準手續,并在其住所明顯位置懸掛《營業執照》、《北京市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正本或《北京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分支機構)資質證書》原件,并張貼其全部執業經紀人《北京市房地產經紀資格考試合格證》復印件。
三、簽好房地產經紀合同。
簽訂合同之前務必要認真閱讀合同各項條款,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示的格式合同有異議的,可對該合同條款進行修改后再簽字或簽訂補充合同。簽訂合同時要查看簽署合同的執業房地產經紀人的資格證書。
四、承租、購買房屋時,要事先查驗產權人(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及身份證明。確認房屋具備出租、出售條件后,方可簽訂合同。
五、做合法交易、辦正規手續。
從事房屋租賃活動時,應到所在區縣國土房管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將房屋出租給外地來京人員的,要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和《房屋租賃安全合格證》;將房屋出租給境外人士或外資機構的,應辦理涉外安全審查手續。從事房屋轉讓活動時,應如實填報真實銷售價格、依法納稅,不給違法經紀機構制造黑箱操作、非法賺取差價的機會。
北京市租房租賃合同,公民租民房注意事項都有哪些,租民房注意事項包括哪些?(1)由于房屋租賃代理所涉及法律關系復雜、業務延續時間較長,因此合同執行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因素產生糾紛的可能性較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在選擇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介紹信息的交易方式后,由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直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2)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與可從事房屋租賃代理業務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指與指定銀行簽訂租賃代收代付委托協議、繳納租賃代理保證金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從事房屋租賃代理活動時,應將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及房屋租賃合同向指定銀行備案,通過指定銀行代收代付租金,有效降低交易風險。(3)房屋租賃當事人在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從事房屋租賃經紀活動之前,可登錄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查看房地產經紀機構基本情況、被投訴情況及信用檔案情況,盡量選擇信用良好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在簽訂合同之前,應認真閱讀合同條款,通過合同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建議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北京市車位租賃合同,哪些情形下解除租賃合同不算違約,解除租賃合同不算違約的情形有:
出租人解除租賃合同不算違約的情形有:
1、房屋租賃協議到期;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難,可與承租人協商收回租賃房屋;
3、承租人確實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長期閑置;
4、承租人故意、或過失將所租房屋損壞,改變房屋用途、拒絕修復或者賠償的。
承租人解除租賃合同不算違約的情形有:
1、未按時交付房屋,經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付;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實現房屋租賃的目的;
3、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不履行檢查、維修義務,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北京市租房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到期怎么處理,租賃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且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如果承租人完全履行了合同義務,則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
如果租賃合同到期,承租人拒絕返還房屋,而是繼續使用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立即騰空房屋并返還房屋,也可以同意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房屋,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出租人依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北京市公房租賃合同,廉租房怎么查,按以下方式查詢:
1、首先在搜索欄里輸入當地的住房保障網;
2、點擊進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
3、點擊首頁的信息公開,到規定時間一般會公示一段時間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名單,可自行查看或者也可以去當地的房管局向工作人員咨詢。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九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九)違約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北京市車位租賃合同,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條件有什么,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條件有:1、約定解除。承租人與出租人協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賃合同;2、法定解除。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條件發生后解除房屋租賃合同;3、違約解除。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賃物無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賃物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賃物權屬有爭議;(三)租賃物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定情形。
房屋租賃法律糾紛,怎么解除房屋的租賃合同,解除房屋的租賃合同如下:1、協定解除。承租人與出租人協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賃合同;2、法定解除。合同中法定的解除條件發生后解除房屋租賃合同;3、違約解除。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賃物無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賃物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賃物權屬有爭議;(三)租賃物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定情形。
北京市房屋合同備案,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條件是什么,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條件是:1、約定解除。承租人與出租人協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賃合同;2、法定解除。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條件發生后解除房屋租賃合同;3、違約解除。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賃物無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賃物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賃物權屬有爭議;(三)租賃物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定情形。
北京市房屋合同備案,北京市租房合同范本,北京市租房合同范本:租房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出租房屋的名稱、面積、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另外,應當在合同上寫明雙方各自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等;以及寫明違約責任的承擔和爭議解決方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合同違約代理詞,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需要什么條件,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需要的條件有:1、約定解除,承租人與出租人協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2、法定解除,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條件發生后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3、違約解除,一方違約,另一方主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賃物無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賃物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賃物權屬有爭議;(三)租賃物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