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案件淺析,投資詐騙的立案標準,刑法上沒有欺詐罪的說法,只是規定了詐騙罪的相關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聯合發布的在1998年7月實施《北京市關于盜竊罪、詐騙罪、侵占罪、搶劫罪等八種侵犯財產犯罪的數額標準》,關于八種侵犯財產的文件中規定:關于詐騙罪犯罪數額認定標準,數額較大為三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為二十萬元以上。并規定:數額是認定侵犯財產犯罪的重要標準,但不是唯一的標準。除根據侵犯財產數額外,還應當根據犯罪的其他具體情節以及詐騙罪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等,進行全面分析,正確定罪量刑。
文物走私案例,人才房申請條件,申請人才住房要具備條件,各地不盡相同,下面以北京市為例,條件如下:人才申請住房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本市無房,或在本市有住房但距離工作單位超過一定距離;
2.本市、本區或園區需要的人才;
3.在本區認定的單位就業或簽約達到一定年限,各區認定的行業或單位應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
為優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務保障人才發展,依據《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率先行動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優化人才服務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精尖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近日,我委會同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有關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優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務保障人才發展的意見》(京建法[2018]13號)(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盜竊文物案例,認定走私文物罪的標準是什么,認定走私文物罪的標準就是走私的物品是否為文物。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所謂文物,是指遺存于社會、埋藏于地下、水下具有歷史、科學、藝術價值的人類的歷史文化遺物。作為走私對象的文物并非所有文物,而只是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
走私文物罪 案例,走私文物罪的認定標準是什么,1、認定走私文物罪,認定標準之一就是走私的物品是否為文物。具體來說:
根據《文物保護法》第2條的規定,文物具體包括:
(1)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2)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和著名人物有關的、具有重要的紀念意義、教育意義和史料價值的建筑物、遺址、紀念物;
(3)歷史上各時代珍貴的藝術品、工藝美術品;
(4)重要的革命文獻資料以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手稿、古舊圖書資料等;
(5)反映歷史上各時代、各民族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的代表性實物;
(6)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和古人類化石等。
作為走私對象的文物并非包括上述所有文物,而只是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所謂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是指具有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根據我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文物出口和個人攜帶文物出境,都必須事先向海關申報,經國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門進行鑒定并發給出口許可證才能出境,具有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除經國務院批準運往國外展覽的外,一律禁止出境。
2、認定走私文物罪,要注意與倒賣文物罪的界限。
倒賣文物罪是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行為。走私文物罪與倒賣文物罪在犯罪對象上有一致之處,而且在客觀方面,走私文物罪的行為人一般也有倒賣的行為表現,所以兩罪存在某些相似。但兩罪是不同的,具體表現在:
(1)兩罪侵犯的客體不同,走私文物罪客體是國家的對外貿易管制,而倒賣文物罪侵犯的則是國家的文物管理制度。
(2)兩罪在主觀方面表現不同,倒賣文物罪的成立必須要“以牟利為目的”,而走私文物罪的成立對犯罪目的沒有要求。在實踐中,如果行為人往內海、領海運輸、收購、販賣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根據刑法第155條規定,應以走私罪論處,不定倒賣文物罪。
走私文物案例分析,北京工作居住證有什么用,北京工作居住證的作用有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學就讀會免收借讀管理費;可以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商品房、公共住房和經濟適用房等;可以子啊北京市辦理因私出國商務手續等;可以辦理駕駛證及機動車登記手續等。法律依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人事局關于實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制度若干意見的通知》第四條持《工作居住證》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一)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學就讀,免收借讀管理費;(二)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商品房、批準上市的已購公房和存量房;按有關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三)按照公安部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可在本市辦理因私出國商務手續;(四)可申請辦理駕駛證或臨時駕駛證以及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五)可在本市創辦企業,可以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請認定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和科技項目資助;(六)可列入本市人才培養計劃,并可參加本市有關人才、專家獎勵項目的評選;(七)可參加本市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考試)、執業(職業)資格考試、執業(職業)資格注冊登記。
最新販賣文物案件,中國刑法走私文物罪怎么立案,中國刑法走私文物罪的立案:1、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三級以上文物的;2、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價值在五萬元以上的。走私文物罪,是指單位或個人違反海關法規和文物保護法規,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行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的“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的“國家禁止出境的文物”的范圍認定。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二級文物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以走私文物罪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一級文物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三級文物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較輕”。
走私文物案例分析,倒賣文物罪情節特別嚴重如何認定,
倒賣文物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
1、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倒賣珍貴文物的;倒賣文物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倒賣文物數量較大或者次數較多的;造成文物流失難以返回的;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等。
2、倒賣三級文物的,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非法經營數額較大的;
3、多次倒賣三級以下文物、倒賣三級以下文物多件的等情節;
4、倒賣二級文物的、倒賣一級文物的,非法獲利數額巨大的、非法經營數額巨大的;
5、倒賣稀世國寶的。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販賣文物判刑標準,倒賣文物罪怎么認定,倒賣文物罪的認定要注意以下兩個方面,首先要有倒賣文物的行為,其次是倒賣的對象限于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即根據文物保護法的規定,不允許個人和未經批準的單位非法經營的文物。行為人犯倒賣文物罪的,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單位犯此罪的,實行雙罰制。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北京市關于賭資認定,倒賣文物罪的認定,倒賣文物罪的認定:倒賣文物罪是指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客體是國家的文物管理制度,對象是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客觀方面表現為倒賣國家禁止買賣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行為。主體為一般主體和單位,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且以牟利為目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北京市關于賭資認定,刑法中關于走私文物罪的立案規定是什么,
走私文物罪的立案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三款規定,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無法確定文物等級,或者按照文物等級定罪量刑明顯過輕或者過重的,可以按照走私的文物價值定罪量刑。走私的文物價值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以走私文物罪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的“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的“國家禁止出境的文物”的范圍認定。
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二級文物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以走私文物罪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一級文物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三級文物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較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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