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案件可以電話錄口供嗎,家里丟了5000錢報警有用嗎,《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規定刑事立案:
個人盜竊數額達到1000元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入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兇器盜竊的,均立為刑事案件;慣犯作案或一個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數額標準但情節或者后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告》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盜竊,丟失6000元可以報警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告》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規定刑事立案:
個人盜竊數額達到1000元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入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兇器盜竊的,均立為刑事案件;慣犯作案或一個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數額標準但情節或者后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
有盜竊案底再次盜竊,丟5000塊錢報警有用嗎,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如果是自己疏忽大意遺失的,派出所不會立案,只會做個備案,如果以后有人找到失物會聯系歸還。如果是被人偷走了,那么就會涉嫌盜竊罪,1000已經滿足了盜竊罪的立案標準,公安機關需要立案偵查。
《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規定刑事立案:
個人盜竊數額達到1000元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入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兇器盜竊的,均立為刑事案件;慣犯作案或一個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數額標準但情節或者后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
砸車盜竊8年盜竊1200萬,侵吞國有資產立案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涉嫌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累計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
《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第一條
入室盜竊和室內盜竊,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案(第417條),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司法及公安、國家安全、海關、稅務等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行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
盜竊他人盜竊所得財物,挪用公款多少錢該立案,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5千元至1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應予立案;
2、挪用公款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應予立案;
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應予立案。
各省級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第384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第185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第272條
盜竊民宅和入室盜竊,私分國有資產罪立案標準是怎么規定的,私分國有資產罪立案標準的規定:依據我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的相關規定,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涉嫌私分國有資產,總數額達到1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究。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一(十一)私分國有資產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行為。涉嫌私分國有資產,累計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
車內盜竊算不算入室盜竊,什么標準下隱瞞境外存款罪才立案,隱瞞境外存款罪立案的標準:隱瞞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幣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根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第十條的規定,隱瞞境外存款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第十條隱瞞境外存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故意隱瞞不報在境外的存款,數額較大的行為。涉嫌隱瞞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幣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
盜竊未遂,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中的數額特別巨大是多少,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
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該國家工作人員說明來源,不能說明來源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額特別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第一條
盜竊法,行賄罪的數額標準,根據《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的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行賄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
2、行賄數額不滿1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的;
(2)向3人以上行賄的;
(3)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行賄的;
(4)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已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五)行賄案(第389條、第39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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