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起訴書,起訴立案后多久被告能接到通知,起訴立案后多久被告能接到通知要看是什么案件。
1、民事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
2、行政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
3、刑事案件: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刑事案件律師閱卷后多久開庭,提交訴訟后多久開庭,提交訴訟后多久開庭并沒有統一規定,一般由人民法院自行安排。刑事案件一般一個月內要開庭。適用簡易程序的民事案件一般一個月內要開庭,適用普通程序的,不公告的一般兩個月之內要開庭。要發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的,一般是三個多月,到四個月之間要開庭。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起訴書多久寄到被告家,勞動仲裁申請法律援助要多久,申請法律援助需要多久并無明確規定。首先,法律援助機構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請之日起10日內完成審查,作出給予或者不予法律援助的決定。然后有的案件需要應當自接到指定之日起3日內指派律師辯護。法律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二十條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案件,人民法院在開庭10日前將指定辯護通知書和起訴書副本或者判決書副本送交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人民法院不在其所在地審判的,可以將指定辯護通知書和起訴書副本或者判決書副本送交審判地的法律援助機構。
一般起訴多久開庭,刑事案件收到起訴書后多久開庭,刑事案件收到起訴書后多久開庭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起訴需要多久開庭,法院接到起訴多長時間開庭,視情況而定。
第一種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法院接到人民檢察院,移交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以后,一般簡易程序在一個月內要開庭。普通程序。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
第二種情況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法院受理立案以后,一般也要分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一般一個月內要開庭。如果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不公告的一般兩個月之內要開庭。如果要發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的,一般是三個多月,到四個月之間要開庭。
第三種情況是行政案件,行政訴訟案件法院接到起訴以后,也是一般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刑事案件開庭,刑事案到法院多久開庭,
我國法律沒有目前規定刑事案到法院多久開庭,但是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后,對于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開庭時間和地點。
根據《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對公訴案件的審查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后,對于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
第一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刑事案件起訴書格式,刑事起訴書是否能給家屬,刑事起訴書不能給家屬,除非辯護人是家屬。刑事案件的起訴書的副本要在開庭前十日送達給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所以如果家屬是辯護人的,可以將起訴書給家屬。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87條,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刑事案件起訴書附件,刑事起訴書是否涉密,刑事案件的起訴書是保密的,不對外公開。但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不起訴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
刑事案件起訴書流程,家屬會收到刑事起訴書嗎,刑事起訴書不一定給家屬。刑事案件的起訴書的副本要在開庭前十日送達給被告人及其辯護人,也就是如果家屬是被告人的辯護人的話,那么法院就會將刑事起訴書送達給辯護人(即家屬),也只有這種情況下是送達家屬的。如果家屬不是辯護人的,那么則家屬可以找被告人或者是被告人的辯護人查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自訴刑事案件起訴書,量刑建議書后多久開庭,量刑建議書后多久開庭,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會在開庭前三天通知當事人出庭。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
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