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已經到了檢察院,住房商業貸款可以轉公積金貸款嗎,個人的商業貸款要轉成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而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條件主要有:
1、個人商業貸款已經連續還款1年以上;
2、個人公積金已經連續繳納滿1年以上;
3、轉公積金貸款的房屋,要求已經在當地市錢中心有登記備案,并且有正規、合法的住宅開發項目。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征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后,報國務院批準。
刑事案件中行政違法行為,行政案件轉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據是什么,行政案件轉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據是:行政案件的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轉為刑事案件辦理或者移送有權處理的主管機關、部門辦理,無需撤銷行政案件。公安機關已經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應當附卷。《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二條有相關規定。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二條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轉為刑事案件辦理或者移送有權處理的主管機關、部門辦理,無需撤銷行政案件。公安機關已經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應當附卷。
民事訴訟如何轉成刑事,自費轉醫保怎么辦理,先是自費醫療住院,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在住院期間可以轉醫保。
1、住院時沒有攜帶醫療本、醫療卡等相關證件的,可暫時自費住院,補帶相關證件后即可轉成醫保;
2、住院時因沒有開具相關證明的,暫時自費住院,開具證明后可轉成醫保住院;
3、住院時因醫保卡欠費,暫時自費住院,住院期間醫保費用補全的,可轉成醫保住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刑事案件法院一審已經完了,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可以并處嗎,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可以并處。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轉為刑事案件辦理或者移送有權處理的主管機關、部門辦理,無需撤銷行政案件。
公安部2006年3月29日發布的《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88號令)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根據行政案件的不同情況分別作出如下處理決定: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轉為刑事案件辦理或者移送有權處理的主管機關、部門辦理,無需撤銷行政案件。公安機關已經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應當附卷;發現違法行為人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或者其他行政處理決定的同時,通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刑事案件二審已經超過三個月,行政案件轉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據是什么,行政案件轉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據是《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五項,即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轉為刑事案件辦理或者移送有權處理的主管機關、部門辦理,無需撤銷行政案件。公安機關已經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應當附卷。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二條
已經立案刑事案件能撤案嗎,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能否并處,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可以并處。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根據行政案件的不同情況分別作出如下處理決定: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轉為刑事案件辦理或者移送有權處理的主管機關、部門辦理,無需撤銷行政案件。公安機關已經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應當附卷;發現違法行為人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或者其他行政處理決定的同時,通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的追訴時效,無期徒刑轉成有期徒刑該如何計算,無期徒刑轉成有期徒刑的計算方式是:犯罪分子被判處無期徒刑后,減刑轉成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裁定減刑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經濟糾紛能轉成刑事嗎,盜竊是刑事還是行政,視情況而定。盜竊行為既可以構成刑事案件,也可以構成行政治安案件。一個盜竊行為出現后,如果達到盜竊罪的立案標準,就是刑事案件。
如果達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就是行政治安案件。如果涉案金額較大,就構成了刑事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刑事案件被關了已經四個月了,盜竊屬于刑事還是行政,視情況而定。盜竊行為既可以構成刑事案件,也可以構成行政治安案件。一個盜竊行為出現后,如果達到盜竊罪的立案標準,就是刑事案件。
如果達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就是行政治安案件。如果涉案金額較大,就構成了刑事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侵占財產怎么轉成公訴,刑事案件辦理程序規定是什么,刑事案件辦理程序規定是要依法接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以及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基本職權,包括刑事案件的立案、偵查、預審;決定、執行強制措施等等。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三條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基本職權,是依照法律對刑事案件立案、偵查、預審;決定、執行強制措施;對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已經追究的撤銷案件;對偵查終結應當起訴的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對不夠刑事處罰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送有關部門;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代為執行刑罰;執行拘役、剝奪政治權利、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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