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一審庭審筆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自訴程序,提起自訴首先應當提交刑事自訴狀。法院應當在收到自訴狀或口頭告訴第2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并書面通知自訴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自訴程序同一般自訴案件的程序。
對于已經立案的,經審查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說服自訴人撤訴或裁定駁回起訴。但當自訴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證據而再次起訴時,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受理刑事自訴案件后,準備開庭事宜,如向被告人送達自訴狀或口訴筆錄副本,確定開庭日期,傳喚當事人,通知證人出庭,公開審判的應先期公布有關事項等。自訴案件可以調解。法院審理自訴案件,可以根據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刑事調解書,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沒有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簽收前當事人反悔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在宣判前,自訴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雙方當事人和解后,自訴人可以申請撤回自訴。對申請撤回自訴的,人民法院一般應當準許,記入筆錄并通知雙方當事人結束訴訟。庭審結束,法院依法判決,雙方當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六十一條
提起自訴應當提交刑事自訴狀;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應當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自訴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六十三條
對自訴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十五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決定立案,并書面通知自訴人或者代為告訴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起訴;自訴人不撤回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
(一)不屬于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案件的;
(二)缺乏罪證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被告人死亡的;
(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六)除因證據不足而撤訴的以外,自訴人撤訴后,就同一事實又告訴的;
(七)經人民法院調解結案后,自訴人反悔,就同一事實再行告訴的。
刑事二審庭審筆錄,刑事自訴案件必須開庭嗎,刑事自訴案件是需要開庭審理的,如果我們發現自己的權利被他人侵犯了,這個時候需要在法院進行起訴。
刑事自訴案件的審判程序:
人民法院受理自訴案件后,按下列步驟和環節進行:
1.向被告人送達自訴狀或口訴筆錄副本,確定開庭日期,傳喚當事人,通知證人出庭,公開審判的應先期公布有關事項等。
2.自訴案件開庭審理程序與公訴案件基本相同,也分為開庭、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評議和宣判五個階段進行。
3.自訴案件可以調解。調解達協議的,應制作刑事自訴案件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送達當事人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必須執行。在調解書送達以前,如果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可以再行調解,也可以宣判。
4.在宣判前,自訴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雙方當事人和解后,自訴人可以申請撤回自訴。對申請撤回自訴的,人民法院一般應當準許,記入筆錄并通知雙方當事人結束訴訟。
5.當事人如不服一審人民法院對刑事自訴案件的審判,應在法定上訴期限內提出上訴。
6.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自訴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審結,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二審過程中,可以調解,也允許自訴人撤訴。
刑事簡易程序庭審筆錄,刑事自訴案件的庭審有哪些程序,刑事自訴案件的庭審程序是:1、人民法院通知開庭時間;2、對于情節輕微的自訴案件,法院可以主持調解;3、在審理過程中,宣告判決前,自訴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4、雙方未達成和解、調解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刑事庭審筆錄格式,刑事自訴案件被告人拒不到庭怎么辦,刑事自訴案件自訴人經兩次傳喚后拒不到庭的,按撤訴處理。此種情況屬于法院裁定撤回起訴。自訴人提起自訴提交刑事自訴狀等處理向法院起訴,并且參加庭審和質證辯論。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人民法院對于自訴案件進行審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犯罪事實清楚,有足夠證據的案件,應當開庭審判;(二)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自訴人經兩次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缎淌略V訟法司法解釋》第二百七十四條自訴人經兩次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準許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按撤訴處理。部分自訴人撤訴或者被裁定按撤訴處理的,不影響案件的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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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被告人送達自訴狀或口訴筆錄副本,確定開庭日期,傳喚當事人,通知證人出庭,公開審判的應先期公布有關事項等。
2.自訴案件開庭審理程序與公訴案件基本相同,也分為開庭、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評議和宣判五個階段進行。
3.自訴案件可以調解。調解達協議的,應制作刑事自訴案件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送達當事人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必須執行。在調解書送達以前,如果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可以再行調解,也可以宣判。
4.在宣判前,自訴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雙方當事人和解后,自訴人可以申請撤回自訴。對申請撤回自訴的,人民法院一般應當準許,記入筆錄并通知雙方當事人結束訴訟。
5.當事人如不服一審人民法院對刑事自訴案件的審判,應在法定上訴期限內提出上訴。
自訴案件的程序庭審,怎么申請復印勞動仲裁庭審記錄,結案后,如果對裁定書不服,可以委托律師去復印,然后申請法院撤銷該裁定。
庭審筆錄是勞動仲裁庭審情況的集中反映,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0條規定,仲裁庭應當將開庭情況記入筆錄。當勞動爭議案件進入到訴訟階段,案件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有時需要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查閱復印勞動仲裁階段的庭審筆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6條規定,除當事人協議不公開或者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案件外,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
因此,我們認為除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外,勞動仲裁庭審筆錄不僅應允許當事人及代理人查閱復制,還應允許利害關系人及其代理人查閱。
除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外,勞動仲裁庭審筆錄不僅應允許當事人及代理人查閱復制,還應允許利害關系人及其代理人查閱。
自訴案件的庭審程序,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自訴程序,拒不執行判決罪的自訴程序為:1、申請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提交刑事自訴狀;2、法院決定是否受理;3、準備開庭;4、據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5、自訴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6、庭審結束,法院依法判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六十三條對自訴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十五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決定立案,并書面通知自訴人或者代為告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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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被告人送達自訴狀或口訴筆錄副本,確定開庭日期,傳喚當事人,通知證人出庭,公開審判的應先期公布有關事項等。
2.自訴案件開庭審理程序與公訴案件基本相同,也分為開庭、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評議和宣判五個階段進行。
3.自訴案件可以調解。調解達協議的,應制作刑事自訴案件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送達當事人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必須執行。在調解書送達以前,如果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可以再行調解,也可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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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自訴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審結,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二審過程中,可以調解,也允許自訴人撤訴。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合議庭組成
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或者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但是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或者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律師復印刑事庭審筆錄,刑事自訴案件的庭審程序怎樣,刑事自訴案件的庭審程序:1、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3、舉證質證: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刑事附帶民事庭審筆錄,刑事自訴狀有什么含義和作用,刑事自訴狀的含義和作用是:刑事自訴狀是刑事自訴案件的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時所提交的文書。刑事自訴狀可以用來保障自訴人的合法權益,是法院審理刑事自訴案件的依據之一。法律依據:《關于刑事自訴案件審查立案的規定》第十一條自訴狀或告訴筆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訴狀的名稱為《刑事自訴狀》。附帶民事訴訟的為《刑事附帶民事自訴狀》。(二)自訴人、被告人、代為告訴的近親屬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三)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危害后果等。(四)具體的訴訟請求。(五)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及具狀時間。(六)物證和書證名稱、件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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