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公訴條件,檢察院判瀆職罪又免于起訴是什么意思,檢察院判瀆職罪又免于起訴的意思是指檢察院判定行為人的行為構成瀆職罪,但又由于其行為符合不起訴的條件,故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不起訴是檢察機關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后,認為不具備起訴條件或不適宜提起公訴所作出的不將案件移送法院進行審判而終止訴訟的決定。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民事案件起訴的條件,盜竊罪怎么算證據不足,盜竊證據不足體現在沒有人證,沒有物證,攝像的資料都沒有。刑事案件證據不足的,如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如在審判階段,法院作無罪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第四款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行政訴訟的起訴條件,單位犯罪不起訴時需要如何處理,如果單位犯罪不起訴,被害人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人民檢察院申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不起訴是檢察機關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后,認為不具備起訴條件或不適宜提起公訴所作出的不將案件移送法院進行審判而終止訴訟的決定。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對于人民檢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作出的不起訴決定,被不起訴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復查決定,通知被不起訴的人,同時抄送公安機關。
撤銷刑事案件的條件,刑事案件公訴條件,刑事案件上訴條件:國家公訴是檢察機關的專門職權,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條件可分為實體條件、政策條件和程序條件。
1.提起公訴的程序條件。根據法律規定和訴訟的實際需要,提起公訴必須具備兩項程序條件:
(1)檢察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具有管轄權;
(2)被告人在案。
2.提起公訴的政策條件。提起公訴的政策條件是實現公訴個別化的要求。當犯罪情節輕微、依法可以起訴也可以不起訴的情況下,檢察機關應當貫徹國家的刑事政策,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情節、后果、被害人態度及社會影響等因素。如果認為提起公訴更符合公共利益,即應提起公訴;反之,應當不起訴。
3.提起公訴的實體條件:
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
二是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立刑事案件的條件,檢察院兩次退偵之后如何處理,檢察院兩次退偵之后,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根據法律規定,刑事案件經過二次補充偵查,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刑事案件再審的條件,老公出軌,我可以起訴他和小三嗎,可以,但是只能起訴涉及民事案件的且有起訴理由。但如果構成婚姻類犯罪可以起訴刑事案件。婚內出軌行為不觸犯法律,屬于道德方面的范疇,如果只是偶爾出軌則僅屬于道德問題,但不構成犯罪,但以夫妻名義和他人同居則構成重婚罪或者破壞軍婚罪,可以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刑事案件擔保人的條件,刑事案件批捕后證據不足怎么辦,刑事案件批捕后證據不足可以補充偵查,補充偵查后送檢察院,檢察院審查后可以確定起訴或者不予起訴,如果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刑事案件申訴的條件,醉駕可不可以取保候審,駕駛機動車的嫌疑人是可以取保候審的,但前提是必須要滿足法律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同時辦理相關的取保手續后才可以。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法律依據】
《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條,
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刑事案件的再審條件,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是什么意思,案件進入司法程序要依據其是屬于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來確定其含義,如果是民事案件說明其已經進入到訴訟階段,也就是通常說的打官司;如果是刑事案件的,則司法程序是指偵查、起訴、判決的階段。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刑事案件逮捕的條件,補充偵查幾次可以不起訴,對于刑事案件,《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院有權將刑事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二次,每次期限重新計算。同時刑事訴訟法也規定了,對于犯罪情節顯著輕微的,檢察機關有權作不起訴處理。
所以,退回補充偵查與不起訴之間沒有必然聯系,但是,如果退回補充偵查二次了,案件仍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檢察機關就應當作不起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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