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再審案件審理報告,行政再審審理期限是多久,行政再審審理期限為三個月。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法院對已經審理終結的案件,依照再審程序對案件的再行審理,其目的是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但確屬錯誤的判決或裁定。再審是一項重要的訴訟程序制度,也是各國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
審理民事再審案件適用法律,指令再審發給哪些法院,
指令再審發給的法院有,原審法院、省高院、省檢察院。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上級法院指令下級人民法院進行再審的,應當指令原審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級人民法院審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的規定,上級人民法院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應當指令原審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級人民法院審理;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更為適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審人民法院審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
上級人民法院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應當指令原審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級人民法院審理;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更為適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審人民法院審理。
高院怎樣審理再審案件,對再審判決不服要怎么辦,1、如果法院是以一審程序進行再審的,則對于再審所作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仍可以上訴。
2、如果再審判決已經生效、或是以按二審程序進行再審而作出的判決、或是被駁回再審申請的,則如果當事人仍不服的,不能再申請再審,只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民事抗訴再審審查案件的審理,二審維持一審原判的終審判決之后還能申請再審嗎,二審終結審判如果還認為判決有錯誤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
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法院審理偷稅案件,二審維持一審判決如何抗訴,二審維持一審判決的抗訴方式:1、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法院二審維持一審判決的判決,認為確有錯誤的,有權按照再審程序在一個月內做出決定,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2、接受抗訴的法院應重新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對于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證據不足的案件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對于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第二百五十八條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判抗訴的案件,審理期限適用前款規定;對需要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應當自接受抗訴之日起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下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期限適用前款規定。
法院公訴案件審理,什么是刑事再審程序,刑事再審程序主要就是是指審判監督程序。再審主要是指檢察院認為原審有錯誤向法院提出抗訴,或者是當事人認為原審有錯誤,向法院提起上訴,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等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如果原來是第一審案件,應當依照第一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抗訴;如果原來是第二審案件,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案件,應當依照第二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再審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
再審的案件,終審判決后多久可以抗訴,終審判決后不可以抗訴,只可以申請再審。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法院對已經審理終結的案件,依照再審程序對案件的再行審理,其目的是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但確屬錯誤的判決或裁定。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對于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法院案件審理流程圖,申訴與再審的區別,刑事案件中,再審是人民法院對案件重新進行審判的程序,申訴只是發起再審程序的其中一種方式。
刑事案件中發起再審程序的方式包括:
1、各級人民法院的院長發現本院判決、裁定存在認定事實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決定是否再審;
2、最高人民法院有權提審各級法院的案件或者指令各級法院對案件進行重審;
3、上級人民法院有權提審下級法院案件或指令下級法院對案件重審;
4、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對各級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最高人民法院法院接到抗訴后應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發現判決有誤可指令下級法院再審;
5、上級人民檢察院可以對下級法院的案件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6、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檢察院提出申訴。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申訴的提出】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主體及理由】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對于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法院案件審理流程,申請再審幾天通知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按規定是三個月內應當受到通知,具體一法院為準。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審查申請和再審法庭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但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選擇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再審的案件,由本院再審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審,也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八條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過六個月。
民事案件再審審理程序,申訴和起訴一樣嗎,不一樣。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有三個基本階段,即起訴、審判、執行。起訴是指當事人就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的行為。申訴是當事人等在案件的訴訟程序已經結束,法院的裁判已經生效并執行后的請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但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選擇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再審的案件,由本院再審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審,也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