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自偵案件范圍,關于自偵審查起訴期限一般是多久,關于自偵審查起訴期限一般是三十天。檢察院要在三十天內做出是起訴還是不起訴、怎樣起訴的決定,如果案情特別復雜三十天還不能做決定,那么還可以多給十五天的時間。要是檢察院在審查案情過程中發現這個案件不應該自己管,就應該移交給該管理的檢察院。《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檢察院自偵案件取保候審,檢察院自偵案件的審查起訴期限是多久,檢察院自偵案件的審查起訴期限是一個月。檢察院要在三十天內做出是起訴還是不起訴的決定,如果案情特別復雜三十天還不能做決定,那么還可以多給十五天的時間。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檢察院自偵案件取保,檢察院量刑標準,檢察院沒有權力量刑,只能提供量刑建議。只有法院可以在刑事判決中針對被告人處刑,即判處何種主刑、附加刑。
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同時也是公訴案件的審查起訴機關。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審查批準逮捕,自偵案件的偵查,審查起訴,及公訴案件的提起公訴和作為控方出庭。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五百零二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作為是否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因素予以考慮。符合法律規定的不起訴條件的,可以決定不起訴。 對于依法應當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量刑建議。
檢察院自偵案件批捕,羈押期限如何計算,羈押期限是對待偵査、起訴、審判的人犯關押的法定時限。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對被告人在偵査中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可以經上一級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和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在上述期限不能辦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檢察院批準或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經延長仍不能終結的,由最高檢察院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延期審理。人民檢察院審査起訴階段被告人羈押期限為一個月,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需要補充偵査的,補充偵査不得超過一個月。人民法院一審、二審的辦案期限為一個月,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檢察院自偵案件立案,審理販毒案檢察院退回一次偵補是否夠,審理販毒案檢察院退回一次偵補不夠的可以再次退回補充偵查,最多不超過兩次。公安機關提請檢察院批捕的案件,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一般不超過兩次,每次期限為一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檢察院自偵案件撤銷,特殊主體犯罪的共犯是什么,審理販毒案檢察院退回一次偵補不夠的可以再次退回補充偵查,最多不超過兩次。公安機關提請檢察院批捕的案件,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一般不超過兩次,每次期限為一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檢察院自偵案件逮捕,羈押期限滿后才判刑嗎,刑事案件并非羈押期滿后才能宣判。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偵查期限可能會延長,如果告訴了親人的聯系方式,法院開庭法院一般會通知的。超期羈押很普遍。
正常情況下公安階段不超過一個半月,檢察院階段一個月,法院階段不超過一個半月。如果有退回補充偵查的情況,一次一個月(不超過兩次),如果發現其他重要罪行,從新計算羈押期限。
檢察院批準逮捕以后,案件由公安機關繼續偵查,這個階段屬于公安預審,期限為兩個月,在這個期限屆滿之前,如果認為需要提起訴訟追究刑事責任,可以已送檢察院提起公訴,檢察院接到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自偵案件偵查終結的案卷材料后,在一個月內審查,最長不得超過45天,在此期限內向法院提起公訴,(如果檢察院公訴機關認為證據或其他案件材料有問題,可以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退偵期間為一個月,最多可以退偵兩次)法院接到檢察院移送的案卷材料后一個月內審理終結,最長不得超過45天。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八條 羈押期內不能辦結的處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規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檢察院違反規定自偵案件,檢察院抓人扣留多久放人,檢察院抓人扣留多久放人要看具體情況。
檢察院自偵案件,要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14天(可延長3天),提前批準逮捕,批捕后還有2個月(可延長半個月)的偵查期限,偵查終結后向公訴科移送案卷,公訴科有一個月審查期限,再到法院有2個月審判期限,至遲不超過3個月。
檢察院自偵案件可能不起訴嗎,二次退偵證據仍然不足怎么辦,二次退偵證據仍然不足的,檢察院會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退偵兩次證據仍然不足的,不符合起訴條件,檢察院應公開宣布不起訴的決定,并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自偵案件,刑事案件退偵兩次容易立案嗎,刑事案件退偵兩次不好立案,如果退偵兩次以后證據充足的話即可立案。檢察院第二次退回公安進行補充偵查后,公安應當在1個月內偵查完畢,再次將證據材料提交給檢察院。補充偵查指的是為案件的處理提供足夠的證據資料,在原有偵查工作的基礎上,對原有偵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進行偵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