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保證人,檢察院將案件移交法院后怎樣處理,檢察院將案件移交法院后應當由法院進行審判,在進行到司法判決后就可以結案。檢察院在將案件移交到法院前需要根據犯罪事實和犯罪證據進行審查起訴,案件移交法院后則意味著審查起訴程序結束。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條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刑事訴訟法保證金,取保候審后公安可以不送檢察院嗎,取保候審后不一定要將案件移交檢察院。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結和不會判決刑罰。會不會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也需要公安機關偵查后才能確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保證金的數額。 提供保證金的人應當將保證金存入執行機關指定銀行的專門賬戶。
檢察院移交違紀案件,派出所立案偵查期間可以移交司法所嗎,派出所立案偵查期間不可以移交司法所。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都應當由公安機關負責,而不是由司法所負責,因此,派出所立案偵查期間不可以移交司法所。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條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案件移交記錄表,沒有證據證人能告詐騙嗎,沒有證據證人但是可以報案,如果事實清楚,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后后移交檢察院,由檢察院決定是否進行起訴。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九條 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公安機關移交案件規定,公安有權決定不移送檢察院嗎,公安機關有權不移交檢察院。具體規定是,公安機關對于治安案件等不構成刑事案件的案件,案情不明、證據不足需要繼續偵查的刑事案件,不會移交檢察院。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取保候審案件移交法院,公安機關有權不移交檢察院嗎,公安機關有權不移交檢察院。具體規定是,公安機關對于治安案件等不構成刑事案件的案件,案情不明、證據不足需要繼續偵查的刑事案件,不會移交檢察院。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沒有繳費移交案件,起訴詐騙流程,起訴詐騙流程:1、受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2、符合立案條件的,公安機關立案調查;3、立案后公安機關進行偵查以確定事實和收集證據;4、偵查完畢將案件移交檢察院;5、檢察院收到公安機關移交的材料后決定是否起訴;6、檢察院認為有必要起訴的,提起公訴;7、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案件移交后查封,賣假藥移交檢察院會如何處理,賣假藥移交檢察院的處理: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檢察院會對該賣假藥涉嫌銷售假藥罪的案件事實和證據予以審查;如果該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檢察院將對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批準逮捕;如果是公安直接起訴的案件經檢察院公訴處審查完畢就移交法院審判。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第一百七十條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動解除。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內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人民檢察院決定采取強制措施的期間不計入審查起訴期限。
取保候審案件移交檢察院,取保候審后案件在檢察院多久移交法院,取保候審后案件在檢察院一般一個月左右移交法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案件移交的期限,案件移交法院要判刑嗎,案件移交檢察院不一定都判刑的。經檢察院審查,對于不構成犯罪或者犯罪輕微的還可以作出不起訴或者免予起訴決定。當然,移交檢察院的案件,大多是要判刑的。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