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實概念,離婚判決后對方上訴還改判嗎,
離婚判決后,對方上訴的,改判需要存在原判決有事實或使用法律上的錯誤,或者對基本事實認定不清的情形。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律師 案件事實,逮捕的證明標準,一是每個證據都要查證屬實,并且符合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的要求。這是整個案件符合基本證據確鑿的基礎和前提。
二是證據之間能夠互相印證,證據之間的矛盾能夠合理排除。
三是與定罪量刑有關的事實情節都有相應的證據證明。
四是只有被告人口供(包括共犯口供一致的)沒有其他證據證明的,不能批捕。
五是全案證據必須形成體系,能夠完整地證實與定罪量刑有關的事實和情節,實現整個案件“基本事實清楚”。
六是犯罪嫌疑人不供或翻供,只要其他基本證據確鑿的,應依證據批捕。
案件事實定義,一審判離婚二審能判不離嗎,一審判離婚二審能判不離,人民法院對于二審的離婚案件,如果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會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查清事實后改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案件事實認定,離婚案二審撫養權可以改判嗎,離婚案二審撫養權能改判,人民法院對于二審的撫養權案件,如果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會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查清事實后改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案件事實分為,離婚二審可以改判嗎,離婚二審可以改判,人民法院對于二審的離婚案件,如果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會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查清事實后改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案件事實包括,拘傳原告的條件是什么,如果人民法院不能拘傳其到庭,就不能在查清案件基本事實的基礎上,依法處理這類案件,以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并依法對原告等相關責任人采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維護人民法院正常的訴訟秩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的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實的原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案件檢查的基本程序,訴訟離婚撫養費可以改判嗎,訴訟離婚撫養費可以改判。離婚一方對一審離婚財產的判決有異議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申請改判,上訴法院經過審理,認定原判決基本事實不清的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1、裁定撤銷原判決。2、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3、查清事實后改判。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三項的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案件,民事訴訟二審改判條件是怎樣規定的,民事訴訟二審改判條件:1、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2、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二審法院查清事實的;3、民事訴訟二審改判的其他條件。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庭前確認案件事實,離婚判的房子另一方還能要回嗎,離婚判的房子另一方一般不能要回。但有特殊情況的除外。例如判決尚未生效,當事人提起上訴,且二審法院認定原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等情形。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如何認定案件事實,撫養費糾紛的當事人是否可以不出庭,
撫養費糾紛的當事人原則上是不可以不出庭的。如果當事人不出庭就無法查明案件基本事實的,法院可以傳喚當事人參加庭審,經過兩次傳喚,仍然無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其到庭。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的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實的原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七十四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的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實的原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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