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案件 武漢會議紀要,未足額繳納社保如何要求賠償,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保的,勞動者不可以單獨以用人單位沒有足額繳納社保費用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沒有足額繳納社保費用,損害了勞動者的應有權益,可以先向勞動部門進行投訴解決,不能直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費用。
【法律依據】
《關于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
第31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或欠繳社會保險費為由請求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不予支持”。
辦理毒品案件會議紀要,離婚后房產糾紛屬于不動產糾紛,該由哪個法院管轄,離婚后房產糾紛由被告住所地管轄。不動產專屬管轄的情形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離婚房產糾紛并不屬于不動產專屬管轄,屬于離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基層法院管轄。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度珖袷聦徟泄ぷ鲿h紀要》(法辦[2011]442號)第54條夫妻一方起訴離婚的,即使離婚案件涉及不動產財產分割內容的,也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調整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標準的通知》(法發[2015]7號)第四條婚姻、繼承、家庭、物業服務、人身損害賠償、名譽權、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等案件,以及群體性糾紛案件,一般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審理毒品案件會議紀要,施工糾紛證據如何收集,凡是能證明是對方責任的證據都可以收集:1、招標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種簽約;2、來往信件(書信、電子郵件等);3、各種會議紀要;4、施工進度計劃和實際施工進度記錄;5、施工現場的工程文件;6、工程照片等等。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毒品案件南寧會議紀要,天然氣初裝費,按照2011年市政府《加強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規定,熱力基礎設施配套費為30元/㎡。小區二次室外管網、暖氣設施、樓內管道等由睿恒置業公司出資建設,實際費用為76.3元/㎡,兩項合計106.3元/㎡,睿恒置業公司向住戶收取90元/㎡的優惠價格。關于天然氣初裝費的收費問題。按照市發改委《關于天然氣銷售、安裝及服務價格》文件規定,初裝費為2570元/戶。該公司按此標準向住戶收取費用。
案件防控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簽字算合同嗎,
會議紀要簽字一般不算合同。
會議紀要是在會議記錄基礎上經過加工、整理出來的一種記敘性和介紹性的文件,不具備合同的要件,一般不被看作是合同,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第四百七十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第一款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大連會議紀要毒品案件,新疆盜竊罪的量刑標準,
盜竊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新疆維吾爾自治州公安廳、州檢察院、州高級法院2001年會議紀要明確:數額較大是指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數額巨大是指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數額特別巨大是指50000元以上。
武漢會議紀要毒品案件,房屋遭連環買賣,誰可以成為房屋的最終得主,在審理一房數賣案件糾紛時,如果數份合同均為有效且各買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一般應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1、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先行獲得房屋產權;
2、均未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的,先合法占有房屋的請求過戶,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3、均未辦理所有權變更手續,也未占有房屋的,以買賣合同成立先后順序確定權利保護順位。但是,變更登記、合法占有發生在預告登記有效期內,登記權利人或占有人的權利不能對抗預告登記權利人。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
第二十七條,在審理一房數賣案件糾紛時,如果數份合同均為有效且各買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一般應按照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合法占有房屋以及買賣合同成立先后等順序確定權利保護順位。惡意串通先行辦理登記的買受人,其權利不能優先于已經合法占有該房屋的買受人;變更登記、合法占有發生在預告登記有效期內,登記權利人或占有人的權利不能對抗預告登記權利人。對于買賣合同的成立時間,應綜合合同在主管機關的備案時間、合同載明的簽訂時間以及其他證據證明的合同簽訂時間等因素進行確定。
傷害案件化解會議紀要,假章簽訂的合同合同是否成立,假章簽訂的合同合同是否成立要看蓋章之人是否有代表權或者代理權來認定合同效力,有代表權或者代理權的人即便加蓋的是假公章,也應認定其構成有權代表或者有權代理。法律依據:《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第四十一條司法實踐中,有些公司有意刻制兩套甚至多套公章,有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甚至私刻公章,訂立合同時惡意加蓋非備案的公章或者假公章,發生糾紛后法人以加蓋的是假公章為由否定合同效力的情形并不鮮見。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應當主要審查簽約人于蓋章之時有無代表權或者代理權,從而根據代表或者代理的相關規則來確定合同的效力。
毒品案件武漢會議紀要,運輸毒品罪的立功認定,應當根據被告人在公安機關抓獲同案犯中是否確實起到了實效作用,來進行綜合分析判斷。既要滿足《刑法》四十八條所規定的法律條件;也要滿足該條說所規定的事實條件。
在司法實踐中,2008年《全國部分法院審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以下簡稱大連會議紀要)就是從這個角度切入,列舉了以下四種情況來確定抓獲同案犯的應當認定為立功:
(1)經被告人當場指認、辨認抓獲了同案犯;
(2)帶領公安人員抓獲了同案犯;
(3)被告人提供了不為有關機關掌握或者有關機關按照正常工作程序無法掌握的同案犯藏匿的線索,并抓獲了同案犯;
(4)被告人交代了與同案的聯系方式,又按要求情況與對方聯絡,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了同案犯等,屬于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同案犯。
銀行案件防控會議紀要,回遷房物業費怎么算,關于回遷戶物業費標準。物業公司入駐是采取公開招投標方式確定的,小區情況不同,中標物業公司不同,中標價不同,收取的物業費也有所差別。經了解,收取回遷戶物業費0.1元/每平方米,政府另予補貼。聚福家園回遷點,根據政府相關會議紀要,物業公司經市招投標中心招標入駐,物業費按中標價(0.82元/每平方米)的一半收取,另一半由政府補貼。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第四十四條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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