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關于訴訟代理人,合同無效是否適用訴訟時效,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一終字第104號案例是最高院認定無效合同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典型判例;但是在最高院(2003)民二終字第38號案件的判決中,卻確立無效合同仍然受訴訟時效限制的典型判例。這兩個判例均出自于最高人民法院,但是認定的結果卻截然不同,說明即使最高院在無效合同的訴訟時效問題上仍然存在很大的爭議。
2014司考商法案例,公司法屬于商法還是經濟法范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屬商法范疇。商法指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商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商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破產法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最高院關于反擔保的執行案例,合同法是民法還是商法商法與民法的區別有哪些,現行合同法應當屬于商法,但我國實行的是民商合一制度,所以將合同法置于民法之中。商法與民法的區別有:民法最基本的價值取向是公平,商法最基本的價值取向是效益,其基本要求是效益優先兼顧公平與其他。民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與人身關系。商法調整的是營利性主體即商主體在市場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商事法律關系。法律依據: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橐?、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最高院關于隱名股東的案例,案件信息公開安全原則要求,人民檢察院公開案件信息,應當遵循依法、便民、及時、規范、安全的原則。
人民檢察院應當及時向社會發布下列重要案件信息:
(一)有較大社會影響的職務犯罪案件的立案偵查、決定逮捕、提起公訴等情況;
(二)社會廣泛關注的刑事案件的批準逮捕、提起公訴等情況;
(三)已經辦結的典型案例;
(四)重大、專項業務工作的進展和結果信息;
(五)其他重要案件信息。
人民檢察院對正在辦理的案件,不得向社會發布有關案件事實和證據認定的信息。
《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工作規定》第二條 人民檢察院公開案件信息,應當遵循依法、便民、及時、規范、安全的原則。
商法律師,在我國關于公司法是商法嗎,在我國關于公司法是屬于商法的。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商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險法、合伙企業法、海商法、破產法、票據法等。且公司法是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及發展的部門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最高院案例,侵害財產罪屬于自訴案件嗎,侵害財產罪案件的類型很多,如故意損毀財物罪屬于典型的公訴案件,如侵占罪則屬于典型的自訴案件。
侵犯財產罪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攫取公私財物,或者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犯罪行為,具體單獨的罪名符合刑事訴訟法關于自訴案件類型的,則可認定為自訴案件。
關于適應社會的典型案例,在我國關于公司法是不是商法,公司法屬商法。商法屬私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破產法、票據法、保險法、海商法等。經濟法屬公法,包括勞動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拍賣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環境保護法等。商法以企業為核心,調整企業經營關系和強調企業個體的權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最高院關于保險法解釋,機動車試乘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誰來擔責,
機動車試乘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提供試乘服務者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最高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如果在試乘過程中試乘人有過錯的,可以減輕提供試乘服務者的賠償責任。
《最高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機動車試乘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試乘人損害,當事人請求提供試乘服務者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試乘人有過錯的,應當減輕提供試乘服務者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機動車試乘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試乘人損害,當事人請求提供試乘服務者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試乘人有過錯的,應當減輕提供試乘服務者的賠償責任。
近年私分國有資產案例,股權轉讓協議糾紛起訴管轄法院確定以及審判原則,股權轉讓協議糾紛起訴管轄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審判原則應把握好處理股權轉讓糾紛與堅持商法理念的關系,優先適用商法規則,民法規則補充適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近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不領結婚證的好處壞處,沒有好處,不辦理結婚登記雙方不屬于婚姻關系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最高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5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以上消息來自互聯網,本網不對以上信息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
Copyright @ 2016-2022 || 河南幫幫辦法律咨詢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國家信息產業部備案: 豫ICP備1900661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