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 英語,婚姻法解釋有法律效力嗎,婚姻法已失效。目前新生效的民法典的司法解釋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據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對屬于審判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進行解釋。并且應當由審判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通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對屬于審判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進行解釋。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發布指導性案例。第三十七條審判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能:(一)總結審判工作經驗;(二)討論決定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法律適用;(三)討論決定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是否應當再審;(四)討論決定其他有關審判工作的重大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對屬于審判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進行解釋,應當由審判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通過;發布指導性案例,可以由審判委員會專業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
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第三批,審判委員會規則主要內容包括什么,審判委員會規則主要內容包括審議事項、委員會的權利職責、會議準備和議程等內容。審判委員會的具體職能是有指導、監督全院審判工作和執行工作;對提交審判委員會的案件進行討論決定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七條審判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能:(一)總結審判工作經驗;(二)討論決定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法律適用;(三)討論決定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是否應當再審;(四)討論決定其他有關審判工作的重大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對屬于審判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進行解釋,應當由審判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通過;發布指導性案例,可以由審判委員會專業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
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匯總,最高檢正當防衛界限標準,最高檢正當防衛界限標準主要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并且造成重大傷害”。這里主要指的是防衛過當。最高檢為解決正當防衛的界限問題,發布了《最高檢發布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明確正當防衛界限標準》,指出正當防衛要注意防衛措施的強度要適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第一批,國家賠償檢委會怎么理解,檢察院的檢委會和法院的審委會一樣,都是在檢察官或者法官,無法對一個疑難案件作出準確定性時,決定提交委員會討論,從而以集體意志作出決定。檢委會的主要決策功能,是根據相關的案件不定性來發揮作用的,并且是對一個單位來說是起到監督的作用,無論是任何單位也好,個人也好,都是需要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防止腐敗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檢察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能:(一)總結檢察工作經驗;(二)討論決定重大、疑難、復雜案件;(三)討論決定其他有關檢察工作的重大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屬于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進行解釋、發布指導性案例,應當由檢察委員會討論通過。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五起典型案例,低速電動汽車最新政策,
低速電動汽車最新政策如下:
1、取消電動車、蓄電池生產許可,或將合并到3C認證。
目前已經確定取消電動車、電池的生產許可,電動車和電池行業一定會得到規范的管理和飛速發展。許可證取消后或將實行3C認證,全國將會有一個統一標準可替代國標。
2、多地對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實行上牌管理,明確了這些車輛的路權。包括山東濟南德州、福建晉江、廣西南寧等地全面推動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上牌,并放開路權。
3、適時借助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等形式,逐步遏制職業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為。
4、2018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電動車、電池生產成本均有不同程度增加,低價競爭現象將得到遏制,有利于整個產業規范發展。
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刑事,案件信息公開安全原則要求,人民檢察院公開案件信息,應當遵循依法、便民、及時、規范、安全的原則。
人民檢察院應當及時向社會發布下列重要案件信息:
(一)有較大社會影響的職務犯罪案件的立案偵查、決定逮捕、提起公訴等情況;
(二)社會廣泛關注的刑事案件的批準逮捕、提起公訴等情況;
(三)已經辦結的典型案例;
(四)重大、專項業務工作的進展和結果信息;
(五)其他重要案件信息。
人民檢察院對正在辦理的案件,不得向社會發布有關案件事實和證據認定的信息。
《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工作規定》第二條 人民檢察院公開案件信息,應當遵循依法、便民、及時、規范、安全的原則。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指導性案例,涉外股權糾紛的法律有哪些,涉外股權糾紛的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等法律。還有相關的司法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涉外股權的指導案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商品房案例,犯罪既遂與未遂并存情況下量刑規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第13批指導案例62號的規定,對于數額犯中犯罪行為既遂與未遂并存且均構成犯罪的情況,在確定全案適用的法定刑幅度時,先就未遂部分進行是否減輕處罰的評價,確定未遂部分所對應的法定刑幅度,再與既遂部分對應的法定刑幅度比較,確定全案適用的法定刑幅度。如果既遂部分對應的法定刑幅度較重或者二者相同的,應當以既遂部分對應的法定刑幅度確定全案適用的法定刑幅度,將包括未遂部分在內的其他情節作為確定量刑起點的調節要素進而確定基準刑。如果未遂部分對應的法定刑幅度較重的,應當以未遂部分對應的法定刑幅度確定全案適用的法定刑幅度,將包括既遂部分在內的其他情節,連同未遂部分的未遂情節一并作為量刑起點的調節要素進而確定基準刑。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詐騙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別達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處罰;達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詐騙罪既遂處罰。
最高法院發布第九批指導性案例,合同無效是否適用訴訟時效,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一終字第104號案例是最高院認定無效合同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典型判例;但是在最高院(2003)民二終字第38號案件的判決中,卻確立無效合同仍然受訴訟時效限制的典型判例。這兩個判例均出自于最高人民法院,但是認定的結果卻截然不同,說明即使最高院在無效合同的訴訟時效問題上仍然存在很大的爭議。
最高法院發布第七批指導性案例,公司法解釋四, ?。玻埃保纺辏冈拢玻溉丈衔纾保皶r,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四)》(以下簡稱“《解釋》”),并對其作出了權威解讀。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完善決議效力的瑕疵訴訟制度,強化了對股東法定知情權的保護,第一次引入“強制分紅”制度,規范股東優先購買權和損害救濟,完善股東代表訴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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