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從無辯護詞,疑罪從無是什么意思,疑罪從無,是指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應當不追究刑事責任,依法作出撤案、不起訴和宣告無罪。
我國刑事訴訟程序為偵查、審查起訴、審判三個階段,刑事訴訟法對疑罪從無原則在這三個階段的適用分別規定了不同的處理方式:
審判階段是適用疑罪從無的典型階段,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享有選擇適用疑罪從無的原則的權利,刑事訴訟法規定,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并且通知原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刑事案件疑罪從無,商標侵權應該由誰認定答復,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答復。商標侵權案例一般情況下都是歸當地的工商局管理的,就是說被侵權人遇到這種狀況也不能直接到公安機關去報案,應該先向工商局投訴,工商局會第一時間介入商標侵權案例當中進行調查,調查過程中發現已經構成犯罪了的話,由工商局移交到公安機關。
疑罪從無案件,疑罪從無什么意思,疑罪從無,是指刑事訴訟中,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民事案件疑罪從無,怎樣引用他人的作品才避免侵權,引用他人作品進行創作,是公民在創作中常用的手法。法律允許公民為了說明自己的觀點,評論某部作品等目的,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但引用要求客觀準確,不能任意篡改和歪曲他人作品的原意。對于引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行27條規定,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引用的目的僅限于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
2、所引用部分不能構成引用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實質部分。這主要是一個引用適量的問題,例如某人寫了部法學專著,為使內容更充實、有趣、具有吸引力,該作者將一部案例專著中的案例引用于作品文中,作品完成以后計算為80萬字,其中案例專著中案例就占了50萬字,這樣引用他人作品,不僅在量上不符合法律規定,而且其引用的目的也不符合法律的要求。
3、引用作品不得損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權人的利益。這里主要是指引用作品的風格、意圖和表現手法,不能任意歪曲、篡改、割裂原作品,并應按
涉嫌犯罪疑罪從無處理?,疑罪從無的辯護意見的法律依據具體有哪些,疑罪從無的辯護意見的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疑罪從無,是指刑事訴訟中,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原則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運輸毒品案件疑罪從無,淺論刑事訴訟疑罪從無原則,疑罪從無不是刑法明文規定的基本原則,而是在刑事訴訟法里確立了疑罪從無的原則。
根據該規定,如果證明被告人構成犯罪的證據沒有達到確實充分的要求,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在被告人最后陳述后,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強奸案件的證據審查及疑罪從無,什么是疑罪從無,疑罪從無是指刑事訴訟中,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疑罪從無原則又稱“有利被告原則”,由于現有證據既不能證明被追訴的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訴被告人實施了被追訴犯罪行為的嫌疑,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從訴訟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追訴被告人無罪,從而終結訴訟。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指導性案例 公報案例,不承認故意傷害罪后果,犯罪嫌疑人被抓獲不承認的,應該由刑事偵查機關負責對犯罪嫌疑人是不構成犯罪進行調查取證,并根據偵查結果依法處理:
1、如果有足夠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的,即使沒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的,仍應該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2、如果偵查證據不足于證明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的,則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不能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尋釁滋事案例判刑案例,校車駕駛證審驗新規定,校車駕駛證審驗的規定為:校車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審驗時,應當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參加不少于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法律依據:《公安部令第139號》第八十五條校車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審驗時,應當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參加不少于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職務侵占案例無罪案例,犯罪嫌疑人不承認犯罪會怎么處理,犯罪嫌疑人被抓獲不承認的,應該由刑事偵查機關負責對犯罪嫌疑人是不構成犯罪進行調查取證,并根據偵查結果依法處理:
1、如果有足夠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的,即使沒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的,仍應該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2、如果偵查證據不足于證明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的,則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不能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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