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標準約定不明 案例,出租房火災需要調查房東嗎,出租房火災需要調查房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有權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發生火災的相關人員應當依法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與火災有關的情況。法律依據:《消防法》第五十一條消防救援機構有權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火災撲滅后,發生火災的單位和相關人員應當按照消防救援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與火災有關的情況。消防救援機構根據火災現場勘驗、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意見,及時制作火災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火災事故的證據。
典型火災案例選編,火災責任認定書要多久,火災認定書大概三個月之后出來,對火災責任認定書出具的時間并沒有明確規定,需要各個部門的鑒定,出具時間不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火災現場進行勘察后,應當及時制作火災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火災事故的證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一條消防救援機構有權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火災撲滅后,發生火災的單位和相關人員應當按照消防救援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與火災有關的情況。消防救援機構根據火災現場勘驗、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意見,及時制作火災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火災事故的證據。
巨額財產不明,放火罪與意外火災的區別是什么,
放火罪與意外火災的區別如下:
1、意外火災,是指由于不預見或者不能抗拒的原因引起火災、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如然山火、雷電、地震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和抗拒的原因引起的火這種火災的發生,雖然在客觀上造成了損害結果,危害了公共安全,有的還與行為人的行為有關,但行為人主觀上既無故意,又無過失,因此,不構成犯罪。在處理這類案件時,由于有時只看到火災的發生與行為人的行為有關,而忽視了對行為人主觀心理態度的考察、分析,因而在罪與非罪問題上發生分歧。
2、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放火罪的主觀方面為故意。
火災風險財產損失案例,放火罪的表現是什么,放火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放火”是指行為人使用各種導火材料,點燃目的物,或者利用既存的火種即可以引起火災的危險因素,引起公私財物的燃燒,制造火災的行為。放火既可以采用作為的方式實行,如用引燃物將目的物點燃,也可以采用不作為的方式實行,但不作為方式構成的放火罪,必須以負有防止火災發生特定義務的人員為前提,也就是行為人對形成火災原因的火情具有防止火災發生的特定義務,且根據其主、客觀條件有能力履行這一義務而沒有履行,以致造成火災的。如負有防火義務的油庫安全員,發現油庫有著火的危險,能夠采取防火措施而不采取措施,導致了油庫火災發生,就構成不作為的放火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合同不明的履行 案例,一般火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嗎,該行為構成放火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火災是由于人為原因造成的,火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無論行為人是否故意,都要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法原因給付案例,汽車車身險有哪些責任可以免除,可以免除的汽車車身險:1、自然磨損、朽蝕、故障、輪胎單獨損壞;2、玻璃單獨破碎、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3、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造成的損失;4、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災造成的損失等。法律依據:《保險法》第十六條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保險事故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
法院審理火災損失案例,放火罪和投毒罪一樣嗎,這兩者是沒有關系的,在構成要件上和認定上都是不一樣的。
放火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放火”是指行為人使用各種導火材料,點燃目的物,或者利用既存的火種即可以引起火災的危險因素,引起公私財物的燃燒,制造火災的行為。放火既可以采用作為的方式實行,如用引燃物將目的物點燃,也可以采用不作為的方式實行,但不作為方式構成的放火罪,必須以負有防止火災發生特定義務的人員為前提,也就是行為人對形成火災原因的火情具有防止火災發生的特定義務,且根據其主、客觀條件有能力履行這一義務而沒有履行,以致造成火災的。如負有防火義務的油庫安全員,發現油庫有著火的危險,能夠采取防火措施而不采取措施,導致了油庫火災發生,就構成不作為的放火罪。
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用投放毒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即該種行為已經對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財產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己威脅到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大公司倒閉案例原因,非因工死亡的法律規定有哪些,是指不能認定為因工的因病死亡以外的其他原因死亡,如地震、火山、交通事故、火災、人身傷害、自殺、恐怖襲擊等等原因造成的死亡。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不明財產來源罪,免于刑事處罰影響大嗎,會有案底,不過不影響正常生產生活工作。免于刑事處罰的含義是出現犯罪行為,應當被判處有罪,但是因為我國刑法所規定的由于各種原因免于受刑事處罰的情形。
免除處罰的含義是有罪但不加以處罰的意思,這里的處罰是指法定的一切的懲罰性處罰。實行這一原則,可以防止和及時糾正對不應追究刑事責任人的錯誤追究,可以節約司法資源,避免無效勞動。
糾問式律師,公安機關刑事立案追訴標準,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
第一條[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過失引起火災,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戶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資料燒毀的;
(四)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二公頃以上,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四公頃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
第二條[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二款)]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十萬元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毒鼠強、氟乙酰胺、氟乙酰鈉、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劑五十克以上,或者餌料二千克以上的;
(四)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傳染病流行、暴發的;
(五)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的;
(六)造成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丟失、被盜、被搶或者被他人利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七)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