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務罪和綁架罪,敲詐勒索罪和綁架罪區別,敲詐勒索罪和綁架罪區別:敲詐勒索罪威脅的內容如系暴力,行人聲稱是將來實施,而綁架暴力內容的威脅,則是當時、當場己經實施的。敲詐勒索罪實施威脅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同一個。而綁架罪實施威脅綁架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分別不同的人。另外,兩個罪名的處罰也不同,對于綁架罪的處罰也要遠遠重于敲詐勒索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一款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綁架罪與敲詐勒索得案例,綁架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別,綁架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別在于:
1.客觀要件表現不同。敲詐勒索罪威脅的內容是暴力,行人聲稱是將來實施,而綁架暴力內容的威脅,則是當時、當場己經實施的。
2.犯罪侵害的對象不同。敲詐勒索罪實施威脅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同一個。而綁架罪實施威脅綁架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分別不同的人。
3.敲詐勒索罪行為人并不擄走被害人予以隱藏控制,而綁架罪則要將被害人擄走加以隱藏、控制。另外,如果行為人以并不存在的綁架行為欺騙威嚇某人不是當場交付財物的,既不應以敲詐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綁架定罪,而應以詐騙罪論處。如欺騙威嚇某人當場交出財物,而威嚇的內容是以暴力侵害人身為內容的,則應以搶劫罪論處,如威嚇的內容是以揭露隱私等,則應以敲詐勒索罪論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綁架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敲詐勒索與綁架罪的區別,敲詐勒索罪與綁架罪的區別在哪,
綁架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別有:
1、客觀要件表現不同。敲詐勒索罪威脅的內容如系暴力,行人聲稱是將來實施,而綁架暴力內容的威脅,則是當時、當場己經實施的。
2、犯罪侵害的對象不同。敲詐勒索罪實施威脅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同一個。而綁架罪實施威脅綁架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分別不同的人。
3、敲詐勒索罪行為人并不擄走被害人予以隱藏控制,而綁架罪則要將被害人擄走加以隱藏、控制。另外,如果行為人以并不存在的綁架行為欺騙威嚇某人不是當場交付財物的,既不應以敲詐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綁架定罪,而應以詐騙罪論處。如欺騙威嚇某人當場交出財物,而威嚇的內容是以暴力侵害人身為內容的,則應以搶劫罪論處,如威嚇的內容是以揭露隱私等,則應以敲詐勒索罪論處。
4、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多在以后某個時間付諸實施,因此對被害人人身安全的威脅是潛在的,只是具有一種侵害的可能性,行為人不一定要實施威脅的內容;而勒索型綁架罪因發出勒索令時人質已在其綁架掌握之中,這種威脅的內容隨時都可能付諸實施,具有加害的現實性和緊迫性。
綁架罪從輕和減輕,綁架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別有哪些,
綁架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別有:
1、客觀要件表現不同。敲詐勒索罪威脅的內容如系暴力,行人聲稱是將來實施,而綁架暴力內容的威脅,則是當時、當場己經實施的。
2、犯罪侵害的對象不同。敲詐勒索罪實施威脅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同一個。而綁架罪實施威脅綁架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分別不同的人。
3、敲詐勒索罪行為人并不擄走被害人予以隱藏控制,而綁架罪則要將被害人擄走加以隱藏、控制。另外,如果行為人以并不存在的綁架行為欺騙威嚇某人不是當場交付財物的,既不應以敲詐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綁架定罪,而應以詐騙罪論處。如欺騙威嚇某人當場交出財物,而威嚇的內容是以暴力侵害人身為內容的,則應以搶劫罪論處,如威嚇的內容是以揭露隱私等,則應以敲詐勒索罪論處。
4、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多在以后某個時間付諸實施,因此對被害人人身安全的威脅是潛在的,只是具有一種侵害的可能性,行為人不一定要實施威脅的內容;而勒索型綁架罪因發出勒索令時人質已在其綁架掌握之中,這種威脅的內容隨時都可能付諸實施,具有加害的現實性和緊迫性。
綁架罪和搶劫罪判,敲詐勒索罪與綁架罪的區別,敲詐勒索罪與綁架罪的區別有:
(1)犯罪侵害的對象不同。敲詐勒索罪實施威脅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同一個;而綁架罪實施威脅綁架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分別不同的人。
(2)客觀方面表現不同。敲詐勒索罪威脅的內容如系暴力,行為人聲稱是將來實施;而綁架暴力內容的威脅,則是當時、當場已經實施的。
(3)敲詐勒索罪行為人并不擄走被害人予以隱藏控制,而綁架罪則要將被害人擄走加以隱藏、控制。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三十九條 【綁架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綁架罪與敲詐勒索得案例,綁架罪與敲詐勒索罪有什么區別,以威脅方法實施綁架罪與敲詐勒索罪常易混淆,二者的區別是:
1、客觀要件表現不同。敲詐勒索罪威脅的內容如系暴力,行人聲稱是將來實施,而綁架暴力內容的威脅,則是當時、當場己經實施的。
2、犯罪侵害的對象不同。敲詐勒索罪實施威脅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同一個。而綁架罪實施威脅綁架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分別不同的人。
3、敲詐勒索罪行為人并不擄走被害人予以隱藏控制,而綁架罪則要將被害人擄走加以隱藏、控制。另外,如果行為人以并不存在的綁架行為欺騙威嚇某人不是當場交付財物的,既不應以敲詐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綁架定罪,而應以詐騙罪論處。如欺騙威嚇某人當場交出財物,而威嚇的內容是以暴力侵害人身為內容的,則應以搶劫罪論處,如威嚇的內容是以揭露隱私等,則應以敲詐勒索罪論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違法拘禁罪和綁架罪,綁架罪與敲詐勒索罪有什么區別,綁架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別有:敲詐勒索罪實施威脅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同一個,綁架罪實施威脅綁架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分別是不同的人;并且敲詐勒索罪是可能以暴力相威脅,而綁架罪是已經當場實施了暴力等手段綁架人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綁架罪和故意殺人罪,敲詐勒索罪與綁架罪的區別,
敲詐勒索罪與綁架罪的區別具體如下:
(1)犯罪侵害的對象不同。敲詐勒索罪實施威脅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同一個;綁架罪實施威脅綁架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兩個不同的人。
(2)客觀方面表現不同。敲詐勒索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威脅的內容如系暴力,行為人聲稱是將來實施;而綁架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暴力內容的威脅,則是當時、當場已經實施的。
(3)客體要件不同:敲詐勒索罪行為人并不擄走被害人予以隱藏控制,而綁架罪則要將被害人擄走加以隱藏、控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綁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綁架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別,綁架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別有:1、敲詐勒索罪是對被勒索人本人實施威脅或要挾方法,綁架罪是通過劫持被綁架人,控制被綁架人的人身自由威脅給付財物;2、勒索型綁架罪主要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權利,敲詐勒索罪主要侵犯的還是被害人的財產權利;3、敲詐勒索罪的手段是敲詐后勒索,綁架罪的手段是綁架后勒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搶劫和綁架罪量刑,敲詐勒索罪與綁架罪的區別是怎樣的,敲詐勒索罪與綁架罪的區別具體如下:
(1)犯罪侵害的對象不同。敲詐勒索罪實施威脅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同一個;綁架罪實施威脅綁架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兩個不同的人。
(2)客觀方面表現不同。敲詐勒索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威脅的內容如系暴力,行為人聲稱是將來實施;而綁架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暴力內容的威脅,則是當時、當場已經實施的。
(3)客體要件不同:敲詐勒索罪行為人并不擄走被害人予以隱藏控制,而綁架罪則要將被害人擄走加以隱藏、控制。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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