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犯罪報案材料,非法行醫可以報警嗎,可以,報案人收集整備好報案所需的證據材料或證據線索,寫好書面報案材料,到非法行醫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報案立案手續,公安機關接到報案材料后繼續立案審查,審查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日;涉嫌犯罪線索需要查證的,立案審查期限不超過7日;公安機關到期根據審查結果做出立案決定或不立案決定。
事故報案材料,報案需要什么手續才會立案,報案需要下列手續才會立案:先由報案人提出書面或者口頭的報案材料;然后由接受報案的工作人員制成筆錄;再由由報案人核對后簽字;最后受理報案的機關認為屬于其管轄范圍,有犯罪事實需要予以追責的,就立案受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刑事報案材料,經濟案件怎么報案,經濟案件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方式直接向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報案。報案時須帶上身份證明材料,報案材料以及基本證據材料等,可以親自向公安機關報案也可以撥打110報案。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一條公安機關內部對經濟犯罪案件的管轄,嚴格按照刑事案件管轄分工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二條上級公安機關若認為有必要,可以直接立案偵查或者組織、指揮、參與偵查下級公安機關管轄的經濟犯罪案件;下級公安機關認為案情重大、復雜,需要由上級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可以請求移送上級公安機關偵查。
民事報案材料,挪用公司公款怎么報案,挪用公司公款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經偵部門報案。單位報案需提供書面報案材料,加蓋公章。知情人員如實陳述案發經過。報案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犯罪嫌疑人是本單位職工的相一關證明材料,如錄用、聘用合同、任命書、工資單及簽收、福利發放及簽收等。
涉案的發票、收據、財務帳冊、領(用)款憑證、銀行借貸憑證、物品庫存、出庫、提貨憑證等原件和復印件。犯罪嫌疑人的簽名(偽造簽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復印件。犯罪嫌疑人擔任與犯罪有關的職務、職責的證明材料。
報案材料說明,詐騙案立案流程及時間是怎么規定的,詐騙案立案的流程:先由報案人提出書面或者口頭的報案材料;然后由工作人員制成筆錄;再由報案人核對后簽字;最后由受理報案的機關審查決定是否予以立案。立案的時間是如果受理報案的機關認為屬于其管轄范圍,有犯罪事實需要予以追責的,會立即立案受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公安報案材料,立案材料的來源,立案材料的來源有:1、單位和個人的報案、舉報,報案、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2、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報案、控告;3、犯罪人的自首;4、司法機關自行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搶劫報案材料,經濟犯罪怎么報案,直接到公安機關報案即可。
為使公安機關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況,及時立案偵查,報案時盡量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單位報案的同時帶齊營業執照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并應在復印件上注明提供時間及寫上“由本單位復印提供,與原件相同”,加蓋單位印章,經辦人簽字(捺指紋),非法人代表報案應攜法人代表授權書及本人工作證件。
2、提供有關涉案人的照片、證件、通訊號碼、地址、體貌特征等材料。
3、請提供本人及其他協助人的聯系電話,以便隨時聯系。
報案提供材料時,應盡量同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復印件。非緊急情況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報案,被害人或經辦人本人應當向公安機關如實提供證言。報案前同一事實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如實提供法院受理的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應說明來源出處,并由受害單位加蓋公章或受害提供人簽名。書面報案材料須詳細說明案發的時間、地點,對犯罪嫌疑人的了解知道的情況。
《刑事訴訟法》第111條規定,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110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報案材料簽字,微信詐騙報案人需要提供什么,1.報案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屬于口頭報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簽名或蓋章。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
①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
②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
報案材料范本,抽逃出資罪如何報案,
抽逃出資罪的報案流程:
1、向犯罪地的公安機關進行報案;
2、提交證明抽逃出資事實發生的證據材料,如轉賬記錄等;
3、公安機關對報案材料進行審查;
4、公安機關審查后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愿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受賄罪 報案材料,合同詐騙在什么屬地報案,在當地就可以。1.報案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屬于口頭報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簽名或蓋章。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
①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
②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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