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一、勞動者向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解約經濟補償金嗎
1、勞動者主動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向勞動者支付解約經濟補償金
2、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勞動者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3、但是實際中經常發生由于用工單位違約在先,如未按照合同的約定給付勞動者勞動報酬,致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此時用人單位是否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4、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與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高勞動條件的;
(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工資的;
(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報酬的;
(五)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引用法規
[1]《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第二十條
[1]《勞動法》 第二十四條
[1]《勞動法》 第二十四條
[1]《關于審理與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二、勞動合同法的經濟補償金,未解除勞動關系怎么補償
1、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前參加工作的全民所有制職工,從法院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一年內,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的人員,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經本人申請,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提前退休按照我省新老辦法(或原行業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基本養老金標準每提前一年,減發2%(新辦法個人賬戶養老金不減發)。提前退休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后,基本養老金不再重新計算。凡符合提前退休條件的職工,不再享受其他安置政策。
2、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前參加工作的全民所有制職工,不符合前款提前退休安置條件的,按照破產企業所在市(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的3倍計算,發給一次性安置費,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發放一次性安置費時,應體現工齡差別。發給一次性安置費后,不再享受勞部發[
1994]481號文件規定的經濟補償金,可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三、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怎么算,勞動合同解除后經濟補償金是多少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計算1、協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癥加100%)
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觀變化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5、經濟裁員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6、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的50%)
四、用人單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需要支經濟補償金嗎
解除事實勞動關系屬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1由用人單位提出的協商一致解除;
2非過失性辭退;
3經濟性裁員;
4勞動合同終止未續簽(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5其他。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