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先履行抗辯權的概念是什么?
一、合同法先履行抗辯權的概念是什么?
合同履行抗辯權是針對請求權而言的一種對抗權?!睹穹ǖ洹芬幎ǖ穆男锌罐q權的種類有三種,具體是1、同時履行抗辯權。
2、先履行抗辯權。
3、不安履行抗辯權。
二、先履行抗辯權的概念是什么?
先履行抗辯權,本質上是對先期違約的抗辯。先期違約是指一方當事人首先違約,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辯權是對負有先履行義務一方違約的抗辯,亦即對先期違約的抗辯。
三、先履行抗辯權概念是什么?
先訴抗辯權是在保證債務中,保證人雖對債權人不享有要求其對待給付的權利,但并不等于保證人僅承擔義務而不享有任何權利,保證人對債權人仍然享有一些權利,只不過這些權利均屬于消極的、防御性權利即抗辯權。
四、什么是先履行抗辯權,合同先履行抗辯權成立的條件
一、什么是先履行抗辯權1.先履行抗辯權是指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到了履行期限對方當事人事有的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權利。當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辯權致使合同遲延履行的,遲延履行責任應由對方當事人承擔。
2.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3.雙務合同雙方的履行,經常有空間距離和時間距離。這種距離的表現,是當事人約定一方當事人先履行合同義務,另一方后履行合同義務莊囚為如此,先履行抗辯權的適用,雖然也是雙務合同當事人互負債務,但是債務的履行是有先后順序,不是同時履行,而是一方在前,一方在后。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先履行抗辯權的主體,不是雙方當事人,而是負有后履行義務的當事人一方,負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不享有這種抗辯權。
二、合同先履行抗辯權成立的條件
構成先履行抗辯權須符合以下要件
1、須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
關于互負債務是否指兩個債務處于互為對待給付的地位,有肯定說與否定說之爭。
2、兩個債務須有先后履行順序。
至于該順序是當事人約定的還是法律直接規定的,在所不問。如果兩個對立的債務無先后履行順序,就適用同時履行抗辯權而不成立先履行抗辯權。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債的本旨。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屆至或屆滿前未予履行的狀態,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屆滿時尚未履行的現象。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債的本旨,是指先履行一方雖然履行了債務,但其履行不符合當事人約定或法定的標準、要求,即違約了。
五、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概念是什么呢,有沒有法律規定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概念是雙務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在對方未為對待給付以前,可拒絕履行自己的債務之權。同時履行抗辯權乃是指雙務契約中當事人之一方于他方未為對待給付前,可以拒絕提出自己的給付之抗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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