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現房轉讓,能否只出售房產保留車位使用權?合法嗎?
一、轉讓二手現房可以只出售房產保留車位的使用權嗎這種操作違法嗎
不可以,業主轉讓住宅、經營性用房的,對共有部分的權利一并轉讓。否則就是違法的。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業主轉讓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并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條
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并轉讓。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條
二、了解一下轉讓二手房可以只出售房產保留車位的使用權嗎這種操作違法嗎
不可以,業主轉讓住宅、經營性用房的,對共有部分的權利一并轉讓。否則就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條,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并轉讓。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條
三、轉讓二手房可以只出售房產保留車位的使用權嗎這種操作違法嗎
不可以,業主轉讓住宅、經營性用房的,對共有部分的權利一并轉讓。否則就是違法的。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業主轉讓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并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條
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并轉讓。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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