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崗區律師收費標準是什么?
一、南崗區律師收費標準是什么
一、下列基層法律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一)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的代理人;
(二)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
二、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標準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200—
1000元;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標的額10萬元及以下的,按標的額3%收費;
2.標的額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按2%收費;
3.標的額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按1%收費;
4.標的額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按0.
5%收費;
5.標的額500萬元以上的,按0.
2%收費。
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在以上標的額比例范圍內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具體的收費標準,每件法律服務費最低收費額500元,最高收費額不得超過8萬元。
三、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基層法律服務不得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四、代理疑難、復雜的法律事務,基層法律服務所可與委托人單獨簽訂委托服務協議,共同明確疑難、復雜法律事務的項目和,收費標準可由雙方在政府指導價基礎上協商確定。
二、南崗區律師按什么標準收取費用
一、計件收費(一)代理刑事案件
1、在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1500-10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
2000-10000元/件;
3、一審階段
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訴案件或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標準酌減收費。
(二)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
3000-12000元/件。
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可以根據訴訟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
12%,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2、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5%-
7%;
3、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3%-
5%;
4、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1%-
3%;
5、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0.
5%-
1%。
三、計時收費
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以及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的計時收費標準為200-3000元/小時。
四、收費說明
(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數個罪名或數起犯罪事實,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費。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民事訴訟部分,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標準收費。
(二)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系的,可按較高者計算。
反訴案件,可在本訴案件收費的基礎上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三)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按照一審階段收費標準執行。
(四)重大、疑難、復雜訴訟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規定標準5倍之內協商確定收費。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認定標準及相關辦法由市律師協會另行制定,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和市司法行政部門備案。
(五)前述收費標準,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訴訟案件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單獨代理二審、死刑復核、再審、執行案件的,按照一審階段收費標準執行。曾代理前一階段的,后一階段起減半收取。
三、東湖區律師收費標準規定會收取多少錢,法律規定是什么
東湖區律師收費標準最新規定是對于無財產爭議的案件,一般會收取在六千到一萬元之間;如果是屬于外地不涉及到財產的案件,所收取的標準不會低于二萬;如果涉及到有財產的,那么就會按財產的比例來進行收取。
四、南崗區律師收費規定
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關于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的通知。
黑價聯〔
2016〕23號。
各市(地)、縣(市)物價局、司法局,省墾區、森工物價局、司法局
為維護基層法律服務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基層法律服務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
2014〕2755號)和《黑龍江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黑價聯〔
2016〕22號)有關規定,現將我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下列基層法律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的代理人;
(二)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
二、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標準。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200—1000元;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標的額10萬元及以下的,按標的額3%收費;
2.標的額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按2%收費;
3.標的額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按1%收費;
4.標的額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按0.
5%收費;
5.標的額500萬元以上的,按0.
2%收費。
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在以上標的額比例范圍內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具體的收費標準,每件法律服務費最低收費額500元,最高收費額不得超過8萬元。
三、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基層法律服務不得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四、代理疑難、復雜的法律事務,基層法律服務所可與委托人單獨簽訂委托服務協議,共同明確疑難、復雜法律事務的項目和,收費標準可由雙方在政府指導價基礎上協商確定。
五、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執行至2020年6月30日。《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黑價聯〔
2013〕1號)中有關黑龍江省基層法律服務政府指導價收費項目及標準同時廢止。
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
2016年5月16日。
五、南崗區請律師付多少費用
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關于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的通知。
黑價聯〔
2016〕23號。
各市(地)、縣(市)物價局、司法局,省墾區、森工物價局、司法局
為維護基層法律服務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基層法律服務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
2014〕2755號)和《黑龍江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黑價聯〔
2016〕22號)有關規定,現將我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下列基層法律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的代理人;
(二)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
二、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標準。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200—1000元;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標的額10萬元及以下的,按標的額3%收費;
2.標的額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按2%收費;
3.標的額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按1%收費;
4.標的額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按0.
5%收費;
5.標的額500萬元以上的,按0.
2%收費。
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在以上標的額比例范圍內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具體的收費標準,每件法律服務費最低收費額500元,最高收費額不得超過8萬元。
三、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基層法律服務不得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四、代理疑難、復雜的法律事務,基層法律服務所可與委托人單獨簽訂委托服務協議,共同明確疑難、復雜法律事務的項目和,收費標準可由雙方在政府指導價基礎上協商確定。
五、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執行至2020年6月30日。《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黑價聯〔
2013〕1號)中有關黑龍江省基層法律服務政府指導價收費項目及標準同時廢止。
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
2016年5月16日。
六、南岔區律師收費標準是什么
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關于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的通知。
黑價聯〔
2016〕23號。
各市(地)、縣(市)物價局、司法局,省墾區、森工物價局、司法局
為維護基層法律服務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基層法律服務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
2014〕2755號)和《黑龍江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黑價聯〔
2016〕22號)有關規定,現將我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下列基層法律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的代理人;
(二)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
二、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標準。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200—1000元;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標的額10萬元及以下的,按標的額3%收費;
2.標的額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按2%收費;
3.標的額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按1%收費;
4.標的額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按0.
5%收費;
5.標的額500萬元以上的,按0.
2%收費。
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在以上標的額比例范圍內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具體的收費標準,每件法律服務費最低收費額500元,最高收費額不得超過8萬元。
三、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基層法律服務不得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四、代理疑難、復雜的法律事務,基層法律服務所可與委托人單獨簽訂委托服務協議,共同明確疑難、復雜法律事務的項目和,收費標準可由雙方在政府指導價基礎上協商確定。
五、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執行至2020年6月30日。《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關于印發的通知》(黑價聯〔
2013〕1號)中有關黑龍江省基層法律服務政府指導價收費項目及標準同時廢止。
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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