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土地承包合同糾紛?
一、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怎么解決
你好,根據相關法律對于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怎么解決的規定,對于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方拒絕參與土地調整,要求種植原承包地的,在村民未實際耕種前,原則上支持其訴求。但對于全村村民已實際耕種的,要由村委會做出賠償,賠償數額一般按照減少土地面積的純收入與剩余承包年限的積;對于分配的實際土地面積和土地等級并未減少和降低的,如承包方未種植實際分配的土地,請求繼續耕種原土地的,亦以合同終止為由不予支持,賠償數額按照未耕種土地純收入與未耕種年限二分之一的積計算。
二、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怎么解決?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怎么解決?大家知道嗎?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其次,如果不能進行協商,那么就收集好相應真實的證據來,對方所做之事是否符合《農村土地承包使用權流轉合同》的規定。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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