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需要注銷稅務嗎?
一、分公司要注銷稅務嗎
要。由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注銷分公司,根據這個決議由納稅評估人員制作《納稅評估報告》,這個是稅務局內部文書,納稅人看不到,經分管領導簽字后就可以辦理注銷手續,是要查賬的,但不是清算分公司的所得,而是稽核分公司相關的稅費有沒有交足,有無違章未處理,有無拖欠稅款,分公司不是法人機構,是不需要出具清算報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
(一)項、第
(二)項、第
(四)項、第
(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
二、請問一下分公司地稅注銷需要租賃合同嗎
分公司地稅注銷需要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是公司繳納印花稅的憑據之一,至于是誰繳納這個印花稅需要看合同簽訂的主體。如果是總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需要總公司繳納;如果是分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需要分公司繳納,且分公司有可以管理的財產才可以。
三、分公司地稅注銷需要租賃合同嗎
分公司地稅注銷需要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是公司繳納印花稅的憑據之一,至于是誰繳納這個印花稅需要看合同簽訂的主體。如果是總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需要總公司繳納;如果是分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需要分公司繳納,且分公司有可以管理的財產才可以。法律依據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引用法規
[1]《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四、異地注冊分公司要辦稅務嗎
要的辦稅。異地設立分公司稅務申報應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2、提交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件等材料;
3、稅務機關應當于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并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五、異地注冊分公司還要辦稅務嗎
要的,首先要確定你們公司有沒有國稅,是只有企業所得稅還是有增值稅,都是按月還是按季申報,一般增值稅都是按月申報,所得稅按季申報。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制作。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六、分公司需要獨立報稅嗎,有何規定
如果總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個管轄權的,分公司不需要單獨報稅,由總公司統一報稅;如果不在同一地區,那么按照屬地原則,分公司要單獨在其所在地進行報稅。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公司法》第14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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