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收費要開收據嗎 律師費怎么收取,有沒有法律依據
一、律師收費要開收據嗎
一、律師在承接業務完成后需要開具相應發票并進入律師事務所賬戶,如果未開收據則可以去當地司法局或者律師事務所協會進行投訴反映。二、根據《律師法》第二十五條所述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并如實入賬。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
三、根據《律師法》第四十條所述律師在執業活動中不得出現下列行為
1.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費用,接受委托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
2.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
3.接受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與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惡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權益。
引用法規
[1]《律師法》 第二十五條
[1]《律師法》 第四十條
二、律師法律服務收費多少,律師收費的標準是什么
(一)計件收費第一,代理刑事案件
1、在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1500-10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
2000-10000元/件;
3、一審階段
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訴案件或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標準酌減收費。
第二,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
3000-12000元/件。
(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可以根據訴訟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
12%,
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5%-
7%;
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3%-
5%;
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1%-
3%;
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0.
5%-
1%。
(三) 計時收費
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以及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的計時收費標準為200-3000元/小時。
三、律師費怎么收取,有沒有法律依據
律師提供法律服務,一般是三種方式,按件收費、計時收費以及按標的額收費。律師收取服務費的標準在全國沒有統一定價,但不同省、市、自治區政法相關部門或者律協會給出律師訴訟代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
四、東湖區律師收費標準規定會收取多少錢,法律規定是什么
東湖區律師收費標準最新規定是對于無財產爭議的案件,一般會收取在六千到一萬元之間;如果是屬于外地不涉及到財產的案件,所收取的標準不會低于二萬;如果涉及到有財產的,那么就會按財產的比例來進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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