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貸款買房,只寫了男方名字,婚后兩個人共同還貸,離婚后房子有女方的嗎
一、婚前貸款買房,只寫了男方名字,婚后兩個人共同還貸,離婚后房子有女方的嗎
房產所有權以登記發生效力,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的名下的屬于一方個人財產,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存在分割房產情況的,你們可以就房產分割達成協議,無法達成協議的,法院一般會判決房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對房產增值部分和共同還貸部分,給予另一方相應補償。
二、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后夫妻共同還貸,婚后加上名字,如果離婚,房子怎么分
1、父母出資購房贈與一方
例如男方父母出資購買了一套房產夫妻雙方分文未出但小產證上權利人一欄則記載了男方、男方父母三人的姓名。現夫妻倆面臨離婚女方主張這房產中的三分之一產權為夫妻倆的共有財產。
父母給孩子賣房時應注意如果子女已婚父母為自己子女小輩夫妻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應認定為是對小輩夫妻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表示是贈與自己子女一方;二是對父母的“明確表示贈與”須在辦產權證之前作出且有證據證明最佳形式是辦理公證。如果父母在辦產權證之后或在小輩夫妻面臨離婚時才簽訂的贈與合同這實際上是侵犯了非自己子女一方的合法權利。
2、婚前公房婚后買下產權
男方婚前承租一套公房婚后將公房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下使公有住房轉為個人產權房但產權證上權利人的姓名僅男方一人。“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前承租”的內涵是如果“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單位福利政策分配取得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為產權房的離婚時該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前承租”的公房是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單獨購買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為產權房的離婚時分割該產權房時應當將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的使用權部分確定為當時承租人個人所有剩余部分按共同財產分割。
3、婚后購房財產份額不等
例如夫妻倆婚后購買了一套房屋小產權證上載明男方的財產份額為60%女方的財產份額為40%;現夫妻倆面臨離婚該房屋如何分割?
這涉及到區分夫妻共同財產制和夫妻財產約定制。夫妻財產約定制并規定了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如果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適用夫妻共有財產制。把握夫妻財產約定制法律規定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且該書面形式是明確的、惟一的。
在產權證上記載的產權份額說明男女方對夫妻這一特定的財產即該房屋已經事先有約定。因為之所以產證上會明確房屋的份額房產交易中心是依據辦產證時夫妻雙方的書面約定來加以注明的。如果夫妻婚后購房產權證的權利人記載在男方一人名下如事先沒有明確、惟一的書面約定該財產還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分割時原則上應當平分。
4、婚前個人首付婚后共同償還
比如說丈夫婚前以個人財產首付50%以抵押貸款50%方式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婚后妻子與丈夫共同償還貸款而產權證則記載在男方名下。
三、婚前男方貸款買房,打算婚后兩人一起還貸款,婚前房產證可以寫兩人的名字嗎
可以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余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后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四、婚后貸款買房,寫的兩個人名字,首付是男方付的,如果離婚應該怎么樣分
關于房產的分割問題,首先看男女雙方有無協議,約定房產為雙方共有或歸個人所有,如有按協議執行;如沒有,原則上兩人平分。如果一方主張房產歸個人所有,須提供個人購房證據,如交款收據、資金來源、第三方證明、產權辦理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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