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解除合同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一、分公司解除合同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分公司解除合同需要支付違約金,只要分公司在簽署合同之后,并沒有履行合同之中所規定的義務,那么違約金的支付就是必須的。對于分公司簽署合同時,同時約定了違約金與定金的,并不能同時取得兩種賠償,故此接觸合同時,對方也可以選擇性的要求分公司支付違約金。
二、公司支付違約金是否需要發票
離婚后一方不給撫養費怎么辦?1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么可請求減少給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三、公司支付的違約金是否需要發票
1、一般情況下是需要的.
2、簽訂購銷合同的雙方,如合同未履行,收到違約金的一方作為營業外收入,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所得稅。因為未發生經營活動,沒有價,也自然非價外費用,所以不涉及流轉稅問題,不需要取得發票。
3、簽訂購銷合同的雙方,如銷售方不能按期交貨等(不包括質量問題)原因造成違約,購貨方收到的違約金,作為營業外收入,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所得稅。因為未實際發生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沒有價,也自然非價外費用,所以不涉及流轉稅問題,不需要取得發票。
4、簽訂購銷合同的雙方,如銷售方因質量問題造成違約,則屬銷售折讓的范疇,銷售方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沖減收入和銷項稅額,購貨方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5、合同已履行,因購貨方違約而付給銷售方的違約金,則該違約金應屬于價外費用,要隨同價款一起計征流轉稅的。此時,銷售方收到的違約金應出具發票。
6、購貨方(付款方)收取違約金,無論對方在何時違約,都不需要開具發票,只需開具收據。開具發票的前提是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而取得了經營收入,而購貨方收取違約金并不是經營收入,沒有價,何來價外費用,因此肯定不需要開具發票。銷售方應當出具發票的,購貨方必須以發票作為合法憑證,否則不得稅前扣除。無需出具發票的,購貨方就可以相關收據、合同等證明材料作為入賬憑證稅前扣除。
四、保密協議違約金標準和違約金如何計算?
通常上,盡管協議沒有約定保密費,在現今法律也對保密費沒明確規定下,但可以基于誠信公平等原則,當事人履行義務后應當獲得報酬。但如果企業有規定不支付保密費的,那也不違法。可是公司員工違反保密協議,將公司獨有的專利技術共享出去了,那就應當按約定向公司支付違約金。但因為公司規定了保密費但又沒支付保密費,此時,違反保密義務的員工可以要求少支付或不支付違約金。不過,需要注意地是,實際中,只有在兩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約定由公司員工承擔違約金。1、在培訓服務期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企業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跟員工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員工要在服務期內違約的,就需要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企業提供的培訓費用,員工在服務期中途違約的,企業要求員工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在競業限制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企業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企業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員工,企業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員工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員工經濟補償。但是,一旦員工違反保密規定的,就需要承擔支付違約金。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簽訂鑒定保密協議的,一般會有保密期限,保密期限由當事人協商約定,沒有約定的,當事人可以補充約定,不能補充約定的,按有關規定確定。
五、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解除時需支付違約金嗎?
計算經濟補償金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指的是按勞動者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正常工作期間平均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補貼和津貼、加班工資、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3、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4、若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并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六、違約金需要發票嗎
企業收取違約金是需要開具發票的。
一、法律依據《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具體分析如下
第一,銷貨方收取違約金。購銷雙方在交易過程會簽訂合同,合同一般會訂立違約條款,違約要支付相應的違約金。銷貨方向購貨方收取違約金分兩種情況
(一)合同履行前違約。如果購貨方在合同履行前違約,雙方最終并沒有執行合同,則違約金不屬于生產經營的業務往來。由于沒有發生經營行為,故不需要開具發票。
(二)合同履行過程中違約。如果購貨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違約,而合同屬于應繳增值稅行為,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及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的規定,即增值稅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違約金屬于價外費用,一般地,銷貨方要將違約金與貨款一起開具增值稅發票給購貨方,并計算繳納增值稅
引用法規
[1]《發票管理辦法》 第三條
[2]《發票管理辦法》 第六條及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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