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合同因一方違約解除時,守約方能否繼續主張違約責任?有哪些規定?
一、合同因一方違約解除后,守約方能否繼續主張違約責任?,有哪些規定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后能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
二、合同違約責任一定要解除嗎?
法律分析
違約責任并不是一定要解除合同。合同當事人違約承擔責任的方式有繼續履行合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只有一方根本違約,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三、法律責任與合同解除
法律咨詢解答
違約責任不一定要解除合同。如果對方違約的話,這種情況并不是說一定要解除合同,要解除合同是需要達到一定的條件的。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對解除事由的約定一定要慎重,不要將一般違約事項規定為解除事由,更不能將法律、法規禁止的事項規定為解除事由。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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