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離婚,可以起訴要求孩子撫養費嗎?
一、未離婚,可以起訴要孩子撫養費嗎,怎么規定的
未離婚,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可以起訴要撫養費。
何謂不履行撫養義務?首先我們必須明確撫養義務與撫養費絕不能等同。夫妻雙方分居期間,一方未支付撫養費并不必然意味著其未履行撫養義務。
未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在分居期間負擔了子女的保姆費或為子女購買生活用品、支付醫藥費等也可以視為履行了相應撫養義務。
此外,由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財產往往處于混同狀態,因而分居期間,一方雖然未替子女購買生活用品等,但是其為家庭生活償還了房屋、車輛貸款等,也屬于為子女創造了生活條件,應被視為履行了撫養義務。
因而,在判斷父母一方是否未履行撫養義務時,應當綜合考慮雙方分居時間的長短、分居期間夫妻雙方的財產、收入狀況、子女的實際需要等情況,根據實際情況來具體分析。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三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三條
二、離婚后,如果兒子沒有給女兒撫養費,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1、可以,我國《民法典》第1067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如果離婚后一方不付撫養費,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審法院申請,由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一方進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
2、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發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這說明對具有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的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不經申請,由法院依職權直接進入強制執行程。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1067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九條
三、孩子沒有能力給65歲老人贍養費,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如果判決了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贍養費。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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