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割應遵守哪些原則,規定是什么
一、遺產分割應遵守哪些原則,規定是什么
遺產分割應遵守的原則1、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的原則。
2、保留胎兒繼承份額的原則。
3、物盡其用的原則。
4、尊重被繼承人意愿的原則。
5、有利于生產和生活需要的原則。
二、在法定繼承中,分配遺產要遵循什么樣的原則
在法定繼承中,分配遺產要遵循的原則繼承開始后,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遺產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可以適當多分得遺產。有扶養能力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三、請問關于在分配遺產時應遵循的原則是什么
在繼承中,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參與第二順序繼承人無權參與遺產分配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第一順序繼承人均已放棄繼承或喪失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參與遺產分配。在分配遺產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同一順序繼承人一般應當均等分配遺產。也就是說,在沒有特殊情況時,(如某一繼承人盡了絕大部分,而另一人則幾乎沒盡贍養義務),各繼承人分得相同遺產。須指出的事,在農村,有的地方對出嫁女兒不分或少分遺產的做法是錯誤的,出嫁女兒也有平等的繼承權,應分得相同的遺產份額。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遺產。如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可以適當比其他繼承人多分一些遺產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可以多分一些遺產對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應當不分或少分遺產,但若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愿意盡扶養義務,而被繼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勞動能力并明確表示不要求其扶養的,則不應因此而減少其遺產分配份額另外,有關司法解釋還指出,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即使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但對需要扶養的被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可以不分或不分配遺產。
四、遺產分割應遵循的原則是什么
遺產分割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的原則。
二、保留胎兒繼承份額的原則。
三、物盡其用的原則。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五、遺產分割應遵守哪些原則
遺產分割應遵守以下這些原則
一、遺產分割自由原則。在法律沒有明文限制分割的前提下,合法繼承人可隨時行使遺產分割請求權,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預。
二、保留胎兒繼承份額的原則。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三、互諒互讓、協商分割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相互體諒、謙讓,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妥善解決遺產分割問題。
四、物盡其用的原則。遺產分割應當有利于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對于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辦法處理。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