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務注銷,債務如何處理?
一、公司債務注銷,公司債務如何處理
公司與公司債務糾紛的處理方法是1、和解,債權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簽訂還款協議;
2、調解,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3、仲裁,當事人申請仲裁應向仲裁機構遞交仲裁協議、申請書及副本;
4、訴訟,對一些較為復雜、對方當事人較難對付或者通過其他途徑很難解決的案件,債權人就可選擇訴訟程序來解決;
5、申請支付令,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可以由法院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二、公司注銷后債務如何處理,公司注銷后債權怎么處理
公司注銷了,未清償的債權債務也無法清償了,畢竟償債主體都沒了。在公司注銷前,這要實際清算程序,必須按規定通知債務人,書面或公告,在清算組成立起60日內,期滿無人申報債務則形成清算報告,報工商實施注銷。對于債權,一般可以按法律規定通知其債務人變更清償主體。另外,公司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以其投入的資產為限,無須與注銷公司債務負責。以上是有關于公司注銷后債權債務如何處理的相關,希望對你有幫助!
三、注銷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法律意見】公司注銷前,是需要成立清算組,并遞交清算報告的,公司的債權債務是需要在清算時就處理的。注銷后才涉及債權債務問題是很罕見的,注銷后原公司就不存在還有債權債務的問題了。
一、清算公司財產并制訂清算方案
在公司注銷清算的工作中,公司清算組首先催告債權人進行債權申報,同時要調查和清理公司的財產。
根據債權人的申請情況和公司調查清理的結果編制公司資產財務報表、財產清單和債權債務目錄。在編制好上述財務報告和財務資料之后,公司清算組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對于如何收取債權和清償債務做出具體的安排。
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一個總的方案。根據公司性質的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應將清算方案提交股東大會通過。而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成員是由股東組成的,所以不必提交股東會另行通過。
另外對于違法解散的清算公司,需要將清算方案提交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另外,如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清算組有責任立即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人民法院。
二、了解公司具體的債權和債務
公司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但是公司清算組為了清算的目的,有權處理公司尚未了結的業務。在公司注銷清算期間,清算組應當及時向公司債務人要求清償已經到期的公司債權。對于未到期的公司債權,應當盡可能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如果債務人不同意提前清償的,清算組可以通過轉讓債權等方法變相清償。
清償公司的債務,若公司現有的財產和債權大于所欠債務,并且足以償還公司全部債務時,應當按照法定的順序向債權人清償債務。
向股東分配公司剩余財產 公司清償了全部公司債務之后,如果公司財產還有剩余的,在公司注銷期間成立的清算組才可以向股東分配剩余財產。
【法律依據】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 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四、分公司注銷后,公司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公司注銷了,未清償的債權債務也無法清償了,畢竟償債主體都沒了。在公司注銷前,這要實際清算程序,必須按規定通知債務人,書面或公告,在清算組成立起60日內,期滿無人申報債務則形成清算報告,報工商實施注銷。對于債權,一般可以按法律規定通知其債務人變更清償主體。另外,公司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以其投入的資產為限,無須與注銷公司債務負責。以上是有關于公司注銷后債權債務如何處理的相關,希望對你有幫助!
五、分公司注銷的時候,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1、分公司依法定程序進行注銷,要成立清算組進行公告清理債權債務。
2、如果經公告,在45天內,債權人沒有申請債權視為自動放棄。如果沒有公告,沒有進行清算,由股東來承擔法律責任。
3、總公司按合并報表的方式,以其凈資產(虧損額)與總公司賬面的撥款相抵并確認虧損。同時應將應承接的債權、債務一并并入總公司賬內。
風險提示分公司注銷登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加蓋公司公章并粘貼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權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證原件(供當場確認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銷原因的注銷決定。
4、分公司的營業執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稅證明。
6、分公司如單獨開設有銀行賬戶的,還需提交銀行清戶證明。
7、分公司公章。
六、注銷公司以前的債務如何處理,有沒有法律依據
注銷公司以前的債務處理如下1、如果公司注冊資本不到位,出資不足,出資虛假,公司法人未能合法產生,股東應承擔連帶責任;
2、股東撤回公司資產,導致公司履約能力不足的,股東應當在撤回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公司實質性股東只有一人,其余股東僅為名義股東或虛假股東;
4、公司與其股東或公司與其他公司債務難以區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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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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