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貸款買房,婚前辦房產證。房產證上兩人名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婚前貸款買房,婚前辦房產證。房產證這兩個人名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1、一方婚前獨力買的房子是個人財產,這一點是沒有疑問的。很多人詢問的是,婚前個人按揭買房,婚后共同還月供,房屋屬于共同財產嗎 婚前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但對于婚前一方通過按揭購買,婚后才取得房產證的房屋,不能機械地以取得房產證的時間來確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買房屋的錢是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并且已經向開發商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給購房者的全部債權,婚后獲得房產證只是財產權利的自然轉化。
3、因此,只要房屋買賣行為發生在婚前,并且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房屋登記在買房人個人名下,就應當以婚前個人財產處理。因此,婚前購房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出已資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
二、婚后的房子,婚前房產證上的房產證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房子的產權認定是以簽訂合同為準,不是以獲得房產證的時間為準。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后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2,房子若是婚后買的,即使是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3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后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后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三、婚后辦理房產證算共同財產嗎?
一、結婚前購買的房子,在結婚后才辦理下來產權證的這種情況,這個房子的產權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而是婚前購買那一方的個人婚前財產。二、我國司法實踐中,對房屋所有權的產權取得時間的確認,不是以房產證是什么時候辦下來的為依據的,而是以房屋買賣合同的簽訂日期作為確權的依據。三、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的時候,就已經達成的房屋買賣的共同意思表達,如何付款,何時辦理產權證,只是時間上的問題,因此,法院在受理這類案件時,對房屋產權的取得時間,都是以房屋買賣合同的簽訂時間為確認依據的。四、因此,您說的這種情況,是不能確認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以上是婚前購房婚后辦理房產證算共同財產的解答
四、婚前全款購房,婚后辦理房產證屬于個人財產嗎
1、此種情況將認定房屋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2、此事件中,雖然房屋產權證的頒發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但司法實踐中會認為房產證的頒發是基于婚前個人購房行為的延續,并且房屋是由婚前一方個人獨自出資購買,所以,此種情況應認定為房屋屬于婚前個人財產,而不宜認定為婚后的夫妻共有財產。
五、婚前財產公證房子是否為共同財產?
(一)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的未婚證明(證明由申請人單位人事部門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二)與約定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三)經協商一致達成的協議書。協議書的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以上是婚前公證房子共同財產手續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六、結婚前買的房子結婚后辦的房產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購房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話,婚后辦理房產證是屬于個人財產的,除非加上對方的名字,才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是婚前按揭貸款的,婚后夫妻共同還貸款,該房產共同還貸的部分是屬于夫妻共有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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