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簽訂合同授權分公司執行可以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一、總公司簽訂合同授權分公司執行可以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總公司簽訂的合同,可以委托給分公司進行執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雖然分公司不具備單獨的法人資格,但是也需要進行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也可以由總公司授權分公司簽訂合同。
二、分公司跟總公司可以簽合同嗎?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總公司和分公司之間可以簽訂合同,只要符合法律程序就行。1、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分公司一旦經過工商登記機關登記領取了營業執照,同時也是對外公示了其作為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具有的合法經營權。而合法經營權的具體體現形式就是分公司對外可以以自己名義在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相關的商事活動。
2、分公司以其自己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時,基于其合法經營權已經得到法律的認可,分公司對外簽訂合同只需加蓋分公司的印章即可。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的財產和法人資格,但只要分公司經過工商部門的登記后,領取了營業執照,分公司可以作為《民事訴訟法》上的其他組織成為民事訴訟當事人。
綜上所述,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在總公司的統一管理下開展業務和經營活動。如果和總公司之間有貿易往來,雙方可以充當買賣雙方,簽訂購銷合同。在這種合同中,總公司和分公司分別蓋章。這里要注意,能簽訂這樣的合同的分公司必須有自己的營業執照。
三、總公司分公司可以簽三方合同嗎
分公司與總公司簽委托授權合同或者是涉及一些經營活動的合同,分公司與總公司合同簽訂需要遵守達成合作意愿→協商確定合同的→簽訂合同的流程。具體的流程如下1、立項根據立項依據及資金來源(預算內與預算外)等進行。
2、意向接觸確定合作主要條件及運作方式,開展相關合作條件或價格方面的咨詢,或者按招投標管理規定組織招標。
3、資信調查確定合作主體是否符合簽約要求、是否具備履約合同的能力。
4、草擬合同(協議)、談判經辦部門根據項目進行草擬合同(協議)后,與合作主體進行談判,就合作條款達成共識。
5、審查會簽承辦人填寫《合同送審責任表》,附合同草案,連同合同立項依據、他方當事人的資信狀況證明材料,送會簽部門、分管領導、法律顧問、公司領導審查。
6、簽訂合同。
四、公司分公司可以簽勞動合同嗎?
您好,分公司是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的。分公司一旦經過工商登記機關登記領取了營業執照,同時也是對外公示了其作為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具有的合法經營權。而合法經營權的具體體現形式就是分公司對外可以以自己名義在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相關的商事活動。總公司設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對外開展業務,從而達到總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時,基于其合法經營權已經得到法律的認可,分公司對外簽訂合同只需加蓋分公司的印章即可。如果每個合同都必需加蓋總公司的印章,實質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實際經營活動中組織機構的合法經營權,與總公司設立登記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馳了。以上是對分公司可以簽勞動合同嗎這個問題的回答,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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