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股權質押條件是什么,如何辦理解除股權押質押
一、解除股權質押條件是什么,如何辦理解除股權質押
一、解除股權質押所需條件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注銷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供申請人指定代
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貼身份證復印件的地方需寫上“本身份證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并簽名);
3、如果項目是在公司變更名稱前的,帶上蓋好公章的《核準變更登記通知書》;
4、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需蓋公章;
5、股權所在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解除股權質押流程
1、把該項目的貸款結清證明復印一份(用于《公章申請表》審批時用)。
2、帶同已經填寫好的《公章審批表》,蓋公司公章。
3、帶齊上述文件到市工商局辦理手續(一樓辦事大廳按號辦理),帶上自己的身份證。
4、在通知的幾個工作日后到工商局取回執即可。 (不需抵押人及抵押權人親自到場,共同制定代理人即可)。
二、股權質押登記生效的條件是什么
1、股權質押作為一種權利質押,其生效條件為必須辦理質押登記,未通過工商管理機關等辦理質押登記的并未生效。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2、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三、股權質押合同沒有登記,是否有效
股權質押合同是合同的一種形式,自成立時生效。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
當事人沒有辦理出質登記的,不影響質押合同的效力。但是,未經登記的質押合同,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四、股權質押合同沒有登記,是否有法律效力
股權質押未經登記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股權質押合同是自成立時就已經生效的。當事人沒有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的,不影響質押合同的效力。但是,未經登記的質押合同,不得以對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條,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條
五、股權質押合同沒有登記,有效嗎,怎么規定的
股權質押合同未到工商局登記備案的,質權未設立。質權未設立,實則就是股權質押合同無效,或者說股權質押合同的目的不能達到了,質押權人不能對股權享有優先受償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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