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人的資格有哪些?
一、收養人應同時具備的條件具體有哪些?
專業分析1、無子女。所謂“無子女”是指收養人既沒有親生子女,也沒有養子女和繼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所謂“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是指收養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身體、智力、經濟、道德品質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撫養和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能夠履行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所謂“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傳染病。
二、收養人在法律上應當具備的條件是什么?
專業分析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三、收養人需要同時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專業分析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三十周歲。
四、收養人具體要具備什么條件?
專業分析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五、收養人應同時具備的條件具體有哪些
1、無子女。所謂“無子女”是指收養人既沒有親生子女,也沒有養子女和繼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所謂“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是指收養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身體、智力、經濟、道德品質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撫養和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能夠履行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所謂“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傳染病。
六、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什么具體的條件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三十周歲。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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