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規定是什么?
一、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規定是什么?
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規定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規定是什么
合同期滿,未續簽繼續用工,適用二倍工資罰則。 勞動合同期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已經完結,用人單位繼續用工是新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繼續用工滿一個月未簽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繼續用工不滿一年的,二倍工資支付到補訂合同之日止;滿一年的,支付到滿一年的前一日止,并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立即補辦手續。對此,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都有明確的規定,且北京市是規定自繼續用工之日起支付二倍工資,最多12個月。上述是沒有續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規定
三、勞動合同法雙倍工資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勞動合同法雙倍工資的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四、勞動合同條款中的勞動條件指什么
勞動條件,主要是指用人單位為使勞動者順利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物質和技術條件,如必要的勞動工具、機械設備、工作場地、勞動經費、輔助人員、技術資料、工具書以及其他一些必不可少的物質、技術條件和其他工作條件。
五、法律中的勞動合同報備是什么意思?
勞動合同報備是已做登記.已存檔。經勞動部門備案也就是說勞動合同在有關部門已經做登記.已存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由此可知,勞動合同無須勞動局備案蓋章。不過有的地方勞動管理部門要求要進行備案,但是這不影響簽訂勞動合同就生效的后果。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六、勞動合同法中關于代通知金的規定是什么?
勞動合同法中關于代通知金的規定就是在勞動合同終止前,用人單位沒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的,應該支付沒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對應的工資的賠償,這是一種賠償責任。以勞動者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勞動者1日工資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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