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滿有補償金嗎?勞動合同期屆如何補償
一、勞動合同期滿有補償金嗎,勞動合同期滿怎么補償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關于勞動合同期滿補償是不是強制性的要注意以下幾點,1、先仔細看看你們勞動合同中是否有合同到期是否續簽需要提前通知的特別約定;
2、若有特別約定,則應依照合同中的約定提前通知,否則要支付代通金;
3、若無特別約定,則只要是在合同到期日前通知就沒有代通金;
4、由于是公司不再續簽,所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5、若公司在合同到期最后一天還沒通知你是否續簽,而你繼續在公司上班則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此時通知你不再續簽其實就是要解除事實勞動關系,在不符合法定理由的情況下,屬于違法解除,可以要求賠償金——從你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至解除勞動關系止的年限計算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為該經濟補償金的二倍;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二、無固定期合同辭退賠償多少,有沒有規定?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如是協商一致,就由雙方協商經濟補償金;
2、如果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屬于違法解除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系,或者要求用人單位按違法解除合同,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也就是一年要支付二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公司未續簽合同而辭退員工需要賠償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也是需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的。如果是公司的原因沒有和員工續簽勞動合同而將員工進行辭退的也是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向員工支付一筆一次性的經濟補償金的。雙方協商不一致的可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解決。
四、合同期內,被用人單位辭退,用人單位應該賠償多少呢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1]《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2]《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五、公司辭退合同未到期的員工,按勞動法要給予什么補償
一、《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5、《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在合同期內辭退員工
1、經勞動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勞動者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補償金。
2、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除名、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發生的勞動爭議,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2]《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3]《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4]《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1]《勞動合同法》 第47條
[1]《勞動合同法》 第46條
[2]《勞動合同法》 第36條
[3]《勞動合同法》 第40條
[4]《勞動合同法》 第41條
[1]《勞動合同法》 第36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