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占股份,出資少能行嗎?
一、想了解一下對于出資少的可以多占股份嗎
出資少的不可以多占股份。
出資少股份多的這種情形是不合理的,股份的多少,取決于協議,要看合伙人的股權分配,股份的比例就是按照出資比例算的。各個股東的出資比例和出資金額沒有限制,由股東自行協商,以章程和股東會決議形式體現。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二、出資少的可以多占股份嗎
出資少的不可以多占股份。
出資少股份多的這種情形是不合理的,股份的多少,取決于協議,要看合伙人的股權分配,股份的比例就是按照出資比例算的。各個股東的出資比例和出資金額沒有限制,由股東自行協商,以章程和股東會決議形式體現。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三、想了解一下公司股東未實繳出資出讓股權可以嗎
未實際繳納的認繳部分的股權是指根據《公司法》和章程規定,出資期限尚未屆滿,屬于認繳而非實繳到位的股權。公司股東未實繳出資的,是不能出讓股權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也可以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股權(但應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意即,在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實繳出資到位期限屆滿前,股東未實繳出資的,亦有權轉讓其股權。至于是股權出讓方還是受讓方履行該義務,則取決于雙方的約定。若雙方皆未履行該出資義務,根據《公司法解釋
(三)》第十八條之規定,公司有權請求出讓股權的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并請求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1]《公司法解釋
(三)》 第十八條
四、分公司可以股權出資嗎
1、分公司是不可以以股權出資的。
2、因為分公司是沒有股東和相應的股份的,分公司是沒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隸屬于總公司,沒有獨立的名稱和產業,并且由總公司對分公司債權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因此,分公司就不可能存在股東、股份,也不存在投資入股分公司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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